外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_外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有多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2:04:14 人阅读
导读:有你奶奶活着就不该分家产的。我一表姨今年八十多了,姨夫生前买有一套二室一厅的单位房,在他去世的第一个月后,表姨把三个儿子召集回来,让大儿子给二个小儿子一家二万块...

有你奶奶活着就不该分家产的。我一表姨今年八十多了,姨夫生前买有一套二室一厅的单位房,在他去世的第一个月后,表姨把三个儿子召集回来,让大儿子给二个小儿子一家二万块钱作补偿,把房子过户给了大儿子。当时是十年前房子还没有成为必须要买的贵重品。就这样分了。当时大儿子在单位有个平房,现在老太太老了和大儿子一家在一起住,大儿子又娶的老婆嫌弃婆婆,老太太有了自己出去租房子的想法,她哭了后悔了也没办法。

外嫁女迁了户口,娘家拆迁,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对于题主提岀的问题,本人理解是不是娘家房子被拆迁了,得到了一些赔偿,女儿户口已经迁岀,这个钱还应不应当分到。如果是这样,个人认为应当是有份的。子女都是老人所生,无论男女,都应该是一样的。虽然户口已迁岀,人也嫁岀去了,但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就脱离了子女关系。这不仅仅是道义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除了依法判决脱离关系以外,血肉关系是分不开的。女儿既有继承权,也有赡养义务,家里拆迁了,得了很多赔偿金,分给女儿一点,也是应当的。

如果题主提的是:岀嫁女户口迁岀,父母又不在了,村里拆迁,这个岀嫁女是否可以继承?要是这种情况,人家有房子存在,无论人走到哪里,房子的继承权都是人家子女的。是人家的财产,继承权就肯定是人家的子女。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不管女儿是否出嫁,只要和父母没有断绝关系,并且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没有虐待老人很严重,女儿就有父母的继承权。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下了遗嘱,如果立下遗嘱那么法律尊重人的意愿,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出嫁的女儿也是遗产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不是看女儿是否出嫁,而是看是否尽到赡养义务,有没有被剥夺继承权。

仅从从法律上,出嫁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不过搁我们那农村,财产基本由儿子继承,毕竟父母的养老都是儿子承当的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嫁出去的姑娘是否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这个问题,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父母有继承子女财产的权利,子女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嫁出去的姑娘当然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了。

继承法明确规定,在遗产的分配上,财产的拥有者留下有遗嘱,对其死后遗产进行分配的,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愿望,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要是你的父母生前留下合法的遗嘱,指定遗产的继承人不是你,只有很遗憾的告诉你,是父母剥夺了你的继承权,这也是合法的。

但是根据楼主所介绍的具体内容,你的家庭是农村的,沒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都已经出嫁,并且户口都已经迁出,父母由女儿赡养,跟女儿一起生活,如房子,田地女儿是否可以继承,要不要写遗嘱,没写遗嘱女儿有没有继承权来看,你的父母现在依然健在,只好重新给你仔细回答了。

无论你的父母写没有写遗嘱,作为女儿都是有法定的继承权。但是,由于二个女儿的户口已经迁走,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集体管理的,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属于小产权房类,肯定有继承权,但是土地的使用确权却没有,一旦老人去世的话,集体要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一文不值。要是其中有一个女儿的户口留在当地,事情的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再拿农民承包的田地来说,只要签订承包合同的年限不到,老人去世,有当地户口的子女就有在承包的土地上,继续种植的权利。还是由于你们两姐妹的户口都已经迁了出去,老人一旦去世,就算是自行终止了合同,农村集体就有权力收回该承包土地。根据继承法,只有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子女才有合法的继承权。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所以哪怕你父母再留下遗嘱也是废纸一张。

最后,我建议你们,趁父母还活着,叫父母把农村的自建房,卖给当地的农民,或者是把自建房和承包的田地到银行作抵押贷款,同样可以把它当做遗产来分给你们姐妹俩,这是最牢靠,也是最省心省力的继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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