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在国企工作十年,公司至少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辞退你的:
第一种:你不遵守公司规定,犯了严重错误。
第二种:你违法乱纪,遭国家法律惩处了。
第三种:公司经营困难,甚至要破产重整了。
第四种:公司减员提效,裁减员工。
后面两种情况,公司应该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进行补偿,而前面两种则没有任何补偿。
一般情况下国企不会劝退职工的,毕竟国企或多或少承担着稳定社会的职责,最坏的结果就是国企降薪,降的职工自己受不了自己提出离职。
一、职工触犯法律受到刑拘,依照一般国企管理制度,该职工为阶级破坏分子,会受到辞退处理。
二、国企改革后,部分企业把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加入管理制度中,职工或领导因个人失误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后,会做出辞退处理。
三、国企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例如:某个行业调整、98年左右的人员分流等,国企才会劝离从业员工。
四、国企里最常用的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主管领导搞边缘化,把某个不受待见的职工工作内容调整,重要的容易出成绩的工作不让其粘手,整天安排一些打杂性的工作,特别是给年轻职工打下手,美名其曰“协助”。
2、调整到薪水少,事情杂的岗位。
3、鸡蛋里挑骨头,频繁下压任务,不论是否职责范围内的,成果压制,缺点放大,不断挑战底线。
国企开除员工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的。
如果违反了企业的法规,那企业有权对你予以开除,这个不管是不是在疫情期间。
不要拿疫情说事。反倒因为在疫情期间你违反国家法规,处罚得更重。
因为疫情属于特殊时期,这时国家对有的地区实行管制,这时候,你不听从指挥,我行我素,那肯定要处罚你。开除有可能是轻的,最重的就要判刑。
但有一条原则要遵守,那就是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啥意思?就是当你单位的规定与国家法规相冲突时,要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这个问题其实挺复杂的,作为国企职工谈几点自己的看法吧:
1、从历史沿袭来看,国企在90年代初完成全员劳动合同制前,国企职工的身份可以说就是终身制的,甚至是允许继承的,父母退休退职退养,符合条件的子女是可以接班的。可想而知,在这种背景下,国企职工身份的含金量有多高,企业轻易开除一个职工,等同于把这个人这辈子的命运改变了。
2、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看,按照企业员工惩处条例,开除是对职工最严重的行政处分,所以,需要履行的手续也异常繁琐!需要企业一把手提出,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等等。
由上可以看出,开除对个人来说是非常严酷且不可逆转的一种惩罚,所以,企业决定开除一名员工是非常非常慎重的,绝不敢有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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