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_危险驾驶罪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43:57 人阅读
导读:一、危险驾驶罪的处罚:l刑事处罚主刑:判决处以1-6个月拘役;l刑事处罚附加刑: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l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

一、危险驾驶罪的处罚:l 刑事处罚主刑:判决处以1-6个月拘役;l 刑事处罚附加刑: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l 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二、危险驾驶罪如出现下列7种情形,可从重处罚: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先看法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首先,如果单纯是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那么就是变道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这个很简单。

这其中要普及一点,如果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那么他方无责。所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随便怎么认定,都是对方全责,但如果存在你说的一些情况,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未免对对方也太轻了。

如果以危险驾驶罪定罪缺少必要的构成要件,并不符合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况。

但假设的确存在你说的前因后果,以及下车后的行为,我个人觉得是否符合寻衅滋事的情况。一般性道路上故意别车,但又构不成危险驾驶的情况的话,还有一个托底罪,就是寻衅滋事。

首先: 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道路上飙车,二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中又有酒驾和醉驾)。 其次:以上两种情况都是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安全赵成危害的,是必须要受到国家法律的管制(管制非彼管制)的。但是介于我国长时间的对于以上两个危险行为的实战经验发现危险驾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人视行政处罚于无物,因此才会有危险驾驶入型的规定。 最后:可以说危险驾驶有好有坏。坏:刑事处罚是严厉的刑罚,一旦违法伴随着人的一生。而危险驾驶又是在生活极易犯的,这就使得很多人有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对于法律来说是要惩罚少数犯罪分子的,但是一旦成为社会大多数人的威胁品的时候,不得不说这个法律是失败的。好:现在的社会,汽车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品,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更加普遍,危驾入刑对于屡禁不止的危险驾驶具有威慑作用。目前看来经过高晓松事件,国人的危驾之风的确是大减了。但是最后我想说,就像我说的坏的方面那样,危驾只是国人交通素质低,交警执法不严这一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

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罚金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另外,如果当事人在构成危险驾驶罪时,同时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9最新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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