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吗_北京共有产权房有什么不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3:08:05 人阅读
导读:公租房住满五年已经被购买为共有产权房的,其房屋性质已经从公租房变为共有产权房后,是可以出租的,出租的收益由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来进行...

公租房住满五年已经被购买为共有产权房的,其房屋性质已经从公租房变为共有产权房后,是可以出租的,出租的收益由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来进行分配。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按照上述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年限及政府回购等限制,年限之限制不会构成再转让合同效力的障碍,但“政府回购”的限制因为交易主体的限定,在政府明确放弃回购这一优先权之前,再转让合同的效力至少处于未定状态。因此,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协议公证,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因为无法保证合同的效力。

北京共有产权房缺点:

共有产权房不是你想出租就能出租。如果随便出租的话,代持机构会根据相应的规定处罚你。但是,这并不代表不能出租。而是你要遵守代持机构的规定,在许可的范围中出租,且出租获得的租金是按照产权政府和个人分享的。

公有产权房不能像商品房一样在市场上随意买卖。所有的公有产权房的买卖都是有冷却期的。北京规定获得公有产权房的五年内是不能买卖的。过了这一段冷却期之后,你要向代持机构提交申请。代持机构有权优先回购,回购之后代持机构还是按照共有产权房进行买卖。回购价格并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而是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政府会借助特有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如果代持机构不想买,那么你要在代持机构的网站上面进行发布信息,在代持机构的监督下,出售给符合购买公有产权房的人进行交易。

需要,以西安为例,共有产权房,属于政府产权部分会按照市场价70%的比例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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