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_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3:04:58 人阅读
导读: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二、使用人不同:国...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三、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 四、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 五、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谢谢悟空邀请回答问题。

具体问题。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区别吗?

一己之见。一是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表明该宗土地为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表明该宗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二是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土地因用途不同使用年限有差异:城市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集体土地用于农户住宅,使用年限为长期。三是流转范围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在不同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依法流转;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之间流转。四是融资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在金融机构抵押贷款,集体土地使用权在非试点地区就不能获得贷款。

趋势判断。目前,国家正在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三块地"改革,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大家可密切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本质的区别是所有权不同导致的,表象的区别就是自然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进行抵押登记。国有土地使用分取得方式定,划拨取得要有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方能进行抵押登记。

这个问题牵扯到我国土地性质,作为一名土地方面的工作人员,我想就这个问题作个讨论交流,更多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问题,请关注“土地观察员”。



我们知道,我国土地政策实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的土地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我们说的集体土地;城市的土地为全民所有,也就是我们说的国有土地,两者的区别我归纳了以下5点。

(1)所有权性质不同。这一点从字面上都看出来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为一个村或一个组;而国有土地为全民所有,县级以上政府代为行使权利。



(2)规划用途不同。农村集体土地只能作为农用,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来分给农民作宅基地、农村公益性建设或乡镇、村集体企业;国有土地可以进行工商业建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开发等。

(3)使用年限不同。当前,国有土地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而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为无限期无偿使用,耕地承包合同为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最新政策,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4)转让范围不同。农村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且转让有着很多条件限制。而国有土地就没有这个限制,可以自由转让、买卖。

(5)征收补偿不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一般采取迁建安置、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的方式;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价格不能低于同类商品房屋的市场价。

(国土人说土地、话三农。解析土地政策法规,追踪最新三农动态,解疑土地矛盾纠纷,维护大众土地权益。敬请关注“土地观察员”,欢迎私信交流!)

没有“集体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1、所有者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归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归国家所有。2、使用者不同:集体使用证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3、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4、使用权类型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5、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扩展资料:国有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对国有土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取得对农村集体土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国有土地除了行政事业机关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划拨使用外,其他的用地现在都实行有偿有限期的出让使用,所使用的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主要有乡村公共设施、村办企业、农民宅基地等,所使用的性质是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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