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需要签合同吗_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9:00:21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关于年龄问题,年满十八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前,都要签劳动合同,因此,对于男性来说,...

  1.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 关于年龄问题,年满十八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前,都要签劳动合同,因此,对于男性来说,55岁并未达退休年龄,应当签劳动合同,对于女性来说,此已达退休年龄,可以不签合同;
      1.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是劳务或雇佣关系,如兼职等,则无需签劳动合同。具体看情况。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一、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二、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虽然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单位在你已经工作长达近半年的时间里,并没有按规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你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4、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主任所说的试用期一个月无效,单位需要向你支付正常的工作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6、如何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四、建议通过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关于证据的问题,网友的答复很详细了,都不错。提示你注意:证明过程是递进的,证据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已经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那么双工资就可以主张,同时你可以根据“举证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你工资水平的证据,提供你工作时间的证据,否则,你的陈述及证据很可能就被仲裁庭支持。因此,举证问题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困难。

劳动争议一般实行仲裁前置程序(也有例外的,不赘述),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先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程序:准备证据,写申诉书(固定格式的,仲裁委有),提交到窗口立案,立案后等待受理通知书,根据受理通知书确定的地点、时间参加审理,领取裁决。

五、之后:

1、不服裁决的(双方都可能不服)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另行立案起诉。

2、服从裁决的,根据裁决内容履行裁决,一方不起诉(即视为服从裁决)又不履行裁决内容的,到仲裁委所在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很明显是违法的,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愿意补签也不愿意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再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我觉得签合同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的,为了双方的利益,还是签合同比较有保障!

劳动法是需要签合同的,达到一定条件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作最好签合同收劳动保护。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为员工交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首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应当来说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当然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如果说是集体申报或者说整个很多员工一起申报的话,那么不提供劳动合同作为公司,提供法人章进行申报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所以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当然很多地区如果通过公司对公的方式来激励申报的话,那么提供了法人章,足以证明这名员工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因为如果不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那么作为一个公司来讲也不会给这名员工来交纳社保,很明显社保部门它不会因为劳动合同来选择交纳或者不交纳社保的一个问题,而是根据作为公司来讲,只要是公司愿意承担这个员工的个人社保,那么都应该正常的来接受社保的正常申报。

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提供个人合同的,当然如果你提供个人合同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是要开具社保的接收函,那么这个社保接收函开具的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并且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说实际上劳动合同它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就谈不上缴纳社保的问题。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你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超过一个月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这是违法的,不签劳动合同就无法给员工上各种保险,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庭告,还是那句话,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在这家公司上班,不然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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