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_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算是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5:34:29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不是。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从劳动者开始为用工单位工作的这一天,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或其他看似合理的时间。

其次,举例说明。小张于2015年10月8日参加了一公司在广州的招聘会,之后便返还河北的农村老家。该公司研究后确定招聘小张,并通知小张于10月16日上班。小张得知后在乘车去单位报到的途中发生山体滑坡,导致道路塌陷,小张也没能按通知的时间赶到公司。直到10月18日,小张才赶到公司并说明情况,公司也在新闻中也了解到山体滑坡的报道,进而同意继续履行招聘合同,小张也自即日起开始上班。10月20日,公司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在以上四个时间节点中,只有10月18日,才算是小张与这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其余三个时间点,虽然与工作有关联,但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第三,以用工之日,来作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法律上作出的唯一规定。这样,才能实现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例如,有的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作后,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如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则劳动者始终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这显然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综上,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用人单位的用工之日起算,而不是已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法》第65号令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应该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向职工支付自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双方签订的合同给劳动者一份,这是强制性的,如果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或者内容违背劳动合同法规定,其内容是无限的,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主张更简单,向你所在地劳动执法大队举报,责令改正并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留存一份。

题外话,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对单位风险更大,不仅涉及双倍工资问题,还被确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是有风险的。当前招工难,难就难在职工感觉不到企业的温暖,没有家的感觉,没有感情,把员工始终当成对立面进行管理,随着创业和新农村新农业发展,农民返乡发展留乡创业多了,年轻人更不愿意进工厂流水作业,解决用工荒还需要企业多关心职工,以情管理。

感谢。要求单位签订合同,如果不签,可以去监察大队举报。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后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否,从第二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长至第12个月。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大家好,针对这个问题,“公司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我以视频方式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你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超过一个月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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