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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派出所管_派出所有经济纠纷调解功能吗?

民事调解派出所管_派出所有经济纠纷调解功能吗?

在线咨询 时间: 2022-07-04 19: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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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治安调解。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

派出所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 治安调解。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第一百五十八条 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应当制作笔录。  第一百五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  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  第一百六十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民事纠纷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调解纠纷是派出所解决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措施。派出所主要以治安管理为主,街道办和乡镇的综治部门是矛盾纠纷的主体部门。矛盾纠纷的调解主要以双方的态度决定,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达成调解。如果双方要求悬殊过大,派出所或者综治部门做好相应记录后告知双方当事人走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另外,民事纠纷有条件的可以找社区,村委会或者双方都熟悉、关系还可以的中间人进行调解。

个人理解,不喜勿喷!

发生民事纠纷,派出所无权管辖。

只有发生民事纠纷后,又发生了打架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才可以调解。对于打架等轻微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派出所应在最长二个月内调解完毕,作结案处理。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不归派出所管辖,应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四条 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干脆把派出所改成万能所得了,把司法局、法院、办事处等各局委办一律撤销或者划归派出所,让所有公职人员都穿上警服,整个政府只有一个局,那就是公安局,让公安局、派出所包打天下,市长、县长手下只有一个兵,那就是公安局长,什么事儿办不好,就找公安局长,局长再找派出所所长,绝对不会推诿扯皮!什么经济纠纷。。。,太小儿科了,派出所没有办不了的事,就这么定了!

  不同意派出所调解,直接表示拒绝或不同意即可,不用本人写书面的意思表示,但是,派出所会作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协议,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  对于民事纠纷,派出所无权管辖,只能调解,调解双方自愿。对于治安案件,派出所有权管辖,可以依法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处罚。

  

1、公安派出所没有民事纠纷调解的职权(因办案中发生纠纷的,可以进行调解),不负责民事案件的调解。派出所不给调解是正确的。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乡镇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3、任何民事纠纷,人民调解都不是必经的程序。也就是说,对于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调解的,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不愿意调解,或者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1. 打架报警后。派出所出警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办案警官向打架涉事双方者调查案情。打架有受伤的,警察会通知打架受伤人员去指定医院做伤情鉴定。警方根据查明事实对打架各方作出处理。

  2. 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民事损害赔偿调解,也可以让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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