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第一、从大房东的角度出发,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二房东是必须经过大房东的同意,才可以将房屋租给你们,如果大房东不同意,大房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也就是说,现在大房东因为没有收到你们的房租而换锁,你们是没有权利进入住的;第二、从你们的角度出发,你是付钱给二房东了,而二房东是没有权利出租房屋的。所以,你们现在应该去找二房东,让他把钱退给你们或者让他把你们租住的房屋产权证拿出来。如果他既不退钱给你们,也拿不出来产权证,你们可以要求二房东不当得利,返还你们的租金;第三、因地区差异,好多地方在立案以后,会在法院的主持下有一个调解程序,也有好多的案子是在调解的时候解决的。一般情况下,一审的简易程序是三个月内,但是,并不是说一定会需要三个月。我最近做的一个案子,从立案到开庭,然后到拿到判决书,还没有超过十天。
租赁期间房客有使用权,故换锁并不违法!!!
什么呀?房东不经过租房人同意随意更换锁具触犯哪条法律? 这个不属于法律范畴。
属于违反了租房合同上的规定。你可以去找房东问一下房东为啥换锁,换锁时为啥不给租房人说那。你必须注意,房东换锁不给你说。以防房东赶出一些违法的事情来。或者你要求退房就是了。也可以你自找一个换锁匠把租房的锁具更换新的。等你不租房了再把房间新钥匙给房东。换锁当然是合法的,你租房的时候房东肯定不会说,不让你换锁。如果这话他说了,你的东西丢了,他负责吗?你自己不愿意换,那你的东西丢了,只能是怨自己。如果他不让换锁,那他的房子你就不要用。别等到东西丢了,发生纠纷。
违约或违法行为不一定必然构成刑事犯罪。 要结合行为人身份、行为动机、具体表现、后果和证据定性解决。
遇到过一个房东,是个老太太,我整租了一套房,她居然趁着我不在家,用钥匙把门打开了。果断换锁,她打不开门,以为我在家故意反锁,把电闸拉掉了。结果发现是换了锁,打电话报警,说这是她的房子,她想什么时候进来就什么时候进来。警察跟她说租户是有权利换锁的,她立马说那不租了,让我第二天就搬走。然后把当初签合同的中介找来,她就往我的床上一躺鞋子都不脱,并且在我床上抽烟,说这是她家她躺自己床上就是不租了。后来她老公来了,给拉走了,这事才算完。
到期后,押金1000块钱,她不肯退,说我走的时候家里很乱,我说我走的时候连地板都拖过了,她说可是厨房的油烟机上有油!而且厕所的坐便器的盖子坏掉了,她上厕所屁股给划破了,要我赔偿医药费。反正就跟1000块钱的押金抵消掉了,就是不肯给。
最后我差点在她家发疯,她被我吓住了,给了500块钱让我走掉了。
当时想找她家人要回押金,想着家人应该不至于这么不讲道理,但是这个老太太是东北的,前两年刚来,找了当地的一个和尚做老公,所以他老公也拦不住她。(评论说我地域黑的,你咋不说我年龄黑,不说我性别黑呢?)
租房给我的那个中介跟我说,说好了两头给中介费,但是我把房租了后,那老太太死活不给中介费,最后给了50块钱。
出具合法有效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取得房客同意,即可
房东与租客存在着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有义务提供房屋给租客使用,租客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那么,欠房东房租。房东可以换锁,这种情况违法吗?如果房东没有向当事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不可以换锁,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若房东已提前通知租客,则此时租客的行为视为不履行租赁合同,房东可因此不再与租客续约,可以换锁转租他人。但是,房东仍要履行后合同义务,即保管好租客遗留的财物,待其取走。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_我们应该如何分辨盗窃、抢夺、抢劫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