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劳动法规定,合同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2、在现实中,搬迁属于合同约定内容发生变化,要达到重大变化就需要对工厂搬迁的距离有一个规定,这个规定各地有各地的标准,没有统一,所以劳动者应当咨询所在地的劳动局。
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时,应当按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样计算。
谢谢邀请。
企业搬迁属不可抗力,企业此时辞退工人情有可原。即使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因企业搬迁解除劳动关系合情合理,也并不违法。
根据描述,未办社保手续,实际上,题主错于当初的选择,象这种不正规的企业,为什么还要进?
三点建议:
1. 假如对该企业还情有独钟,可于企业搬迁复工后再行恢复劳动关系,也就是重新应聘入职。
2.假如想获得赔偿,必须申请劳动仲裁。象这种情形,即使赔偿,也就是1至3个月(当地最低工资)的再就业补贴。
3.最佳方案 : 己被辞退,正视现实,从头再来。根据自身的年龄、文凭、技能等实际情形,睁大你的眼睛,挑选一家好的企业(最起码的条件,一要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二要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费)重新入职。
凡眼看法~百姓视角~感恩关注!
你好,你在公司搬厂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合同法定终止,现在不想与公司再续签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补偿要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是以合同到期或者个人原因为由不续签合同,那么不管公司搬不搬迁,你都是没有补偿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或者合同终止员工自己不愿续签合同的,企业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的公司搬迁地点不怎么远,就在本市之内,你以公司搬迁为由不续签合同,那么也没有补偿的。目前各地地方劳动部门都有详细的员工经济补偿细则规定,一般都实行企业市内搬迁不用补偿不去的员工费用。
第三种情况,如果你的公司搬迁地点在本省市外或者其他外省市,你以公司搬迁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因为公司搬迁到异地,是公司的原因导致你失业,需要对你有所补偿。
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恰巧遇到公司搬迁,所以最好是跟公司协商补偿的事,或者到你们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这个问题。以上仅仅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具体还是要以你们当地劳动部门的政策为准。
是这样的,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是不可以的。但是据你描述,也许实际赔偿的比双倍经济补偿金赔的更多。
1、工厂搬厂,如果确实路途比较远,属于劳动合同客观条件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按照第40条,或提前一个月告知然后赔偿N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告知,赔偿N+1个月经济补偿金。
2、如果合同没有及时签订,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高赔付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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