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员工拒绝续签_合同要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43:24 人阅读
导读:当然可以,企业还巴不得呢,因为你连离职都在帮公司节省开销啊!01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你本可以获得不少的经济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

当然可以,企业还巴不得呢,因为你连离职都在帮公司节省开销啊!

01 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你本可以获得不少的经济利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本法第46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续签而且也并不想续签的话,就已经需要向你承担经济补偿,工作1年补偿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算,以此类推。

可见,如果你直接走人,就将损失这一笔不小的经济补偿。

02 从事实操作上,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化劳动者的利益

  • 如果你想留: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简而言之,也就是说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关系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获得经济利益的,也就是满一个月后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所以这段“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越长,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多。

所以如果你想留,完全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下去,毕竟可以领双倍工资,何乐而不为呢?

  • 如果你想走:

依旧应该先向公司提出续约的要求。

如果公司表示愿意续约,那你则可以选择续约,领应该领的工资,之后再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

如果公司表示不愿意续约,那你就可以根据一开始提及的内容,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之前你在没有劳动合同下工作理应获得的收入。

最后提醒一下,千万不要直接拍拍屁股走人。本来在法律上,你是占优势的一方,因为公司不提续约,不管怎么样你都应该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

但如果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很可能会涉及到公司机密泄露、工作交接问题等,一旦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就不是劳动合同法上这些经济补偿可以覆盖的,完全得不偿失。

遇见问题,我们应该想的,首先是自己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保护。我国劳动法大多数情况下,是保护作为弱势的劳动者的,所以不必害怕和逃避,直接和公司交涉和沟通,就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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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和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没有提出不签订的单位应该续签

劳动者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应该续签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的规定,4是对劳动者保护的措施!

二,劳动合同在十年以上的,到期后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终身劳动合同

这也是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样的法律条款,有利于劳动者。也防止了黑心老板卸磨杀驴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保障。

三,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承担违约金和劳动补偿金。

违约金和劳动补偿金劳动法都有严格的计算办法,对于单位违约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更多的了解劳动法和处理劳动争议的经验,请私信我,我们一起探讨!

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下面分几种情况来进行分析。

受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宣布破产裁员,北京一家KTV歌王宣布破产,大众汽车在中国的生产工厂关门,餐饮业停业,开门遥遥无期。中小企业没有业务,人工成本,房租成本高,无力周转,只能通过裁员来降低人工成本,减少支出,可是企业裁员也要合理合法,经过合法的程序,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少的支出。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稳就业稳企业的优惠政策,像免征或减半征收养老、工伤、失业社保费,缓交社保、公积金,稳岗补贴等。企业尽量少裁员甚至不裁员。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情形外,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到期与劳动者终止合同,不续签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终止的情形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几种情形,即使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应该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支付补偿金。比如孕妇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劳动者患病在医疗期内的,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也就是说,属于以上情形的,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而提前终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或劳动者不要求履行的,应支付给劳动者2倍经济补偿金,干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三、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支付补偿金还是赔偿金,还取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次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签订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也说明用人单位的终止选择权问题,一般认为第三次签订时用人单位无终止选择权。也就是说如果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选择签固定合同的,那么第三次合同到期时,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企业不续签合同,我们也不要过于抱怨,我们合理合法的去争取自己的应得利益,同时我们可从这一份工作经历来做一段总结:为什么“受伤“的人会是我?在下一份工作中,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不再被“伤害”。

欢迎关注,免费咨询。

关于原合同到期限,这个续签问题吗,你看看你的原合同上的条款如何规定的。一,如果合同上的规定,之要员工犯不了原则性的错误,就的必须续签合同,有特殊情况必须辞退的外。二,你们就好好的看看合同上签定的内容,安合同的规定续签合同就行吧,如果单位顾意的找毛病刁难吗,你们就上劳动局,请求处理以下吧。三,如果强行你们辞退吗,完全可一安合同的续签规定,请求依法给你们预以补偿损失,因为他担误了你们的,招聘工作的年龄。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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