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_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应得到哪些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2:21:38 人阅读
导读:公司一般不会辞退员工的,对表现不好,做事偷懒常出差错的及刁儿啷当的员工,还有招到了年青新员工就筛选老员工,年龄大的做事没有工作效率的都在计划辞退中。老板授权公司...

公司一般不会辞退员工的,对表现不好,做事偷懒常出差错的及刁儿啷当的员工,还有招到了年青新员工就筛选老员工,年龄大的做事没有工作效率的都在计划辞退中。

老板授权公司经理,主管经理可全权决定员工的去留,对自己不满意的员工,经理不会得罪员工,很难从他脸上看到对自己的不满意,他会将你降薪,罚款,调离岗位,而这一举措令你都无法争辩的事实,有拍照为证,这叫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从此以往被贬视,人格受到污辱给身心造成积怨不痛快,无论你想怎样去改变自已也无济于事,吃再多的苦也是白搭,逼着你走路都不走只能是自讨没趣,于是万般无奈只好主动辞工,走的时候,经理还会说,“你想来就来,我这里的大门随时向你敝开,位置还留给你"。走的人听到憋屈一肚子火又不敢发作,因为还有押的工资在公司里,只能心里骂道"笑面虎"。

权掌握在谁手里,谁就可以玩弄权术变着戏法来演示掩盖正义的得不到《劳动法》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维权,你有七算,他有八算,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很多约束员工纪律的条文,作为员工来说完全遵照员工手册来做,那是做不到的,由此给经理有个来回处置的空隙。

应该是不合理,疫情期间老板交着房租,给你们交着五险一金,老板也是受害者[呲牙]

1、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是的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主动解除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对劳动者发给经济补偿。

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有些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余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同时,根据《劳动》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我们提醒员工,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打击报复,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 此外,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交接单原件应当经过了企业盖章或者hr等负责人签字。

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 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与辞职的区别: 1、解除劳动合同是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反映了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的意愿; 2、辞退职工则是用行政手段根据单位一方的意愿终止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命令的性质。目前,辞退限于违纪职工。 3、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a.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b.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自己主动辞职的,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和失业金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相关条款要求支付补偿金。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公司无理由开除你,给了一张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首先要恭喜你,你可以拿到公司的赔偿金离开公司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公司无理由的辞退你,这个肯定是需要付赔偿金的,且是双倍的。具体怎么赔偿你,就参照现有的劳动法来看。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你该怎么办呢?给你协议先不慌着签,要问清楚公司怎么赔偿你,如果是按照劳动法规定来补偿你,哪是可以签的。如果说没有补偿金或者只象征性的给点补偿金,你先不要签,拿到这份协议后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即可。这种情况公司肯定是违规的,放心去申请仲裁,支持你合理合法维权!!!

以上,谢谢你!祝你好运!!!

任何时候,员工主动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问题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员工有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可以在对等条件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权利,只是责权利有一些区别,但做为员工个人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员工需要正常递交辞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算是通知用人单位,但单位不会补偿员工

员工如果按正常的流程递交辞职申请书,那就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时间提前一个月即可,在这一个月内,领导需要安排人手和你办理你职位的工作交接,你需要配合做好工作交接工作,然后到期后你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工作时间的工资和薪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公司也会正常发放给你。

如果公司处理不景气状态,正在裁减员工的话,你可以主动向领导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有很多用人单位,因为业务量的缩减或是生产淡季的到来,内部会安排对部分表现不佳或是工资较高工作量不大的岗位进行减岗裁员,这时候每个领导都会有裁员的比例的。这时如果你向你的领导主动申请这个被裁员的指标,那么在领导的默许下,你可以成为部门裁员的对象,用人单位会补偿你N+1的经济补偿,和你协商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米哥接触过的很多人,因为与领导关系好,都会以这种方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大家皆大欢喜。

走极端的方式,让公司主动解雇你,获得巨额赔偿。

米哥曾经也见识过某些人,为了达到公司解雇获得赔偿的目的,就会在想要离职的时候,故意和某个比较有权威的领导扛上了,结果就是领导发怒,让人事部炒掉某个员工,而公司炒掉员工,一般都可以获得N+3至N+5的经济补偿的,具体是不是员工和领导协调沟通演戏而大家看,也不得而知。不过米哥不太建议这种方式,如果是真的,在职场这个圈子里,也没有什么好名声落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实际用工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叫劳动关系 ,按照表现关系分为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纽带,符合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那么当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律师365来帮您解答疑惑!

  一、 合法劳动关系和非法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再次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即“必须”,可以看出合法劳动关系排除了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建立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合法的“法”指《劳动法》。从立法上看,劳动关系的确立,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要件,用工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

  二、主动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法律规定

  (1)《劳动法》中未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进行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及少付工资情况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即该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形即该办法第4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40条对于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32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范围作了解释:“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从解释的另一方面看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则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解释》)均明确,用人单位在五种情况下,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三、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1、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找出与自己情况相符的条款予以重点研究。

  2、核对有无签署劳动合同,及您在职时间。

  3、若未签署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已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4、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针对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维权。

  综上所述,当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人事单位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如若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在解除劳动关系是与补偿金一起发放。对于自己的劳动利益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现如今劳动关系复杂多样,我们要拒绝非法劳动关系,要学会用法律来委会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律师365给您的建议。更多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您可以通过网站与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感谢邀请,自愿离职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了公司的赔偿!

在职场,有主动离职,也有被动离职。主动离职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你自己觉得目前的工作不合适自己,抑或外界有更好的机会诱惑你,于是你主动跟公司请辞,那这种情况,公司是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要对你做出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你其实是不想离职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觉得你不适合,公司想让你自己走人,否则就给你降级降薪,或者给你调岗,总之,目的就是让你走人。如果你不愿意调岗,也不能接受降级降薪,那你可以与公司打持久战,就这么耗着,但是,你必须明白,这样下去对你其实是不利的,因为与公司撕破脸之后,公司可能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或者不配合什么故意诋毁你的背景调查。所以,多数时候,你会选择“自愿主动离职”,尽管你一万个不情愿,一万个不爽,但如果不这样,你会更加被动。我需要提醒你一点,在这种不情愿的情愿当中,你是可以跟公司提出一定的赔偿的。想象一下,你多在公司耗一天,那就对公司多造成一天的潜在威胁和麻烦,所以,公司很可能接受你的赔偿请求。

祝你好运,我是刘佳。有关于招聘、求职(简历诊断)、跳槽(面试辅导、谈薪指导)、职场规划和撩妹方面的问题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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