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花掉共同财产离婚_离婚时女方说把共同财产自己花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7:49:58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女方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全部拿走,一年后又要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不会支持,这就得看情况而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夫妻双方有共同...

谢谢邀请,女方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全部拿走,一年后又要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不会支持,这就得看情况而论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起未成年孩子在教育上和医疗保障以及生活上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和义务一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终止。所以,抚养孩子,父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男方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链证明,离婚时女方已经拿走了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所有的共同财产,而且这些财产平分后,足以抵消对孩子的抚养费还绰绰有余的话,法院就不会支持男方再提供抚养费。

如果男方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链证明,离婚时女方拿走了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内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共同拥有的财产平分后,男方的资产不抵抚养孩子的费用,或者是根本就无法证明前妻拿走了共同财产。上法院是要讲证据讲事实的,法院就会支持女方向男方讨要抚养费。

1、结婚后给的彩礼、聘金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前给的彩礼等属于女方个人财产。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首先,男方提出让女方净身出户的可能性是有的,但是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女方具有挥霍共同财产的证据。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谢谢邀请;相爱的双方在经济上应该都有一颗公心,在爱情上不容分享有一颗心就正常了。才能心心相印,互相融合在一起,只要一方在经济上存有自私贪念,无疑在挖感情的墙角,婚姻会送寿终正寝,

就是楼主所提,结婚后女方用共同的财产还了她婚前的房贷,离婚时这个房子能否分割,还得依法说事,法律是讲证据的。有证据,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没有证据,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取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在经济上作为一个共同体,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动用共同财产,去还个人的贷款,就侵占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现行的法律,也特别注重保护婚姻期间内个人的利益。

如果婚后女方是用彩礼去还的婚前个人房贷,依法是男方把归属权送给女方的,只要女方履行了婚约,举行了婚礼,彩礼的权属就完全是女方的。用彩礼去偿还个人婚前的房贷,这个房产完全属于女方的。

如果婚后女方是用个人的工资收入按月还贷的,这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这个证据就不难找了,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婚后女方用的是举行婚礼时,别人送来的礼金偿还婚前个人房贷的,虽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在婚姻期间内对礼金的去向就说不清道不明了,只要女方咬死不认可,谁也搞不清礼金是多少,这个证据就难找了,男方只能认倒霉,房产就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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