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_什么是7日无理由退换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44:03 人阅读
导读:作为提问者,我来自问自答了,汇报一下结果,也希望给同类遭遇的朋友一个参考。外包装的盒子损坏是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不论是最外面的快递盒子还是里面的小盒子,你是在收到...

作为提问者,我来自问自答了,汇报一下结果,也希望给同类遭遇的朋友一个参考。

外包装的盒子损坏是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不论是最外面的快递盒子还是里面的小盒子,你是在收到货七天内申请退货的,卖家也加入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他给你拒签退回的话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售后维权的,你把聊天记录都截图留好,淘小二会审核你们提供的凭证,会用卖家的保证金退款给你,同时也会对卖家进行扣分处罚,卖家给你拒签退回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一个销量比较好的店铺经常都会有退回去的快递,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不想让你退货,让你担心被拒签自己还得付运费浪费钱。

和“早上情感话题”给我的回答说的一样,卖家确实是唬人的,说会拒收,就是想让我怕浪费邮费,选择不再退货。

另,普及一下,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网2017年1月18日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然后,我也想吐槽一下回答中的喷子,虽然只是个别数。

其一,说我用了两台要退货是不要脸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权利,为什么我试用了两天,且在七日之内想要退货就是不要脸呢?

其二,有个说“你穿了的内裤退给卖家,谁还愿意买?”(估计已经被评论者自己删了)。这个就纯属无脑不懂法了,还是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此类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另外天猫的《天猫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支持条件、处理流程及类目》针对此项说明还有举例:“贴身用品等”。

记得以往购买商品,除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货。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赋予了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更好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新消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除外商品;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有约定的除外;七日无理由退货前提是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新消法又规定了商家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需承担法律责任。

网购商品已失去直观的检查和试用机会,某些商品也只有拆封后,才能获知其具体性能。2015年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又明确规定,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的处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如何退货退款作了限定。2017年3月15日即将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经消费者确认不可以适用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的标准、不完好的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等,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暂行办法》附则规定,经营者采用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依照本法执行。

微商是否可以适用《暂行办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微商依法登记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则适用本法;如微商不是真正的经营者,不具备真正的经营资格,仅仅是熟人之间出于信任购物,则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若发生争议,消费者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作为消费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网络截图、发票等),当权益受损,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

2014年开始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以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设立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网络购物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实质上是一种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悔权,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网络购物中的误购问题,让消费者有更好的消费体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体现了通过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进而落实消费者后悔权。

我个人觉得要是能7天无理由退货就好了,不喜欢的话可以退掉,这样买的人也会更多,这样可以让双方都占据一定的优势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此外,还有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不支持七天无理由的商品类目有很多,我们从大的类目说,比如充值数字化商品、定制类商品、易腐烂商品、竞拍商品、拆封后影响人生安全和生命健康的商品、激活后或者使用后价值贬损比较大的商品。

1 数学化商品,比如网游游戏币充值、话费充值、网络服务、电子凭证等类型。因为这些类目的商品,充值之后都是即时到账的,而且充值的方式都是第三方代理充值,如果买家充值成功,但是需要退款,这个钱是退不到卖家手里的。

2.定制类商品。比如说,在卖家具的店子里下单,定制了一个几万元的家具,做出来之后,你又不想要了,那么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呢,不过这种,一般店子里都是需要付定金的,做一部分给你审核一部分。

3.易腐烂商品,比如说水果,水果的保鲜期就那么几天,买回去之后,放个几天,在退回去,谁还要呢?将心比心,易腐烂的商品也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的。


4、拆封后,影响二次使用和销售的。比如安全套,拆封之后,还能怎么再卖出去,别人谁还敢使用啊,还有就像保健品,拆开之后,没办法二次销售了,也是没办法退的。

比较常见的就这几种,欢迎补充说明!

您可以看卖家商品主图右侧是否有一个“7”字样的标志,如果没有,那卖家商品是没有7天退货承诺或7天无理由退换服务。 如果卖家聊天记录中及宝贝描述中也没有7天退货承诺,那卖家可以拒绝主观原因的退换货要求。

我个人认为:

第一、“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

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就是7天无理由退货,但你违反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其中规定了消费者。易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或拆分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是不适合七天无理由消费退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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