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太多违法吗_公司让员工加班,合法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6:09:57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过36小时,确实是算违法了。不过现实中很多公司都会通过一些方式,让你自愿加班。还有就是通过增加工作量,让你在8小时内完不成工作,让你主动加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过36小时,确实是算违法了。

不过现实中很多公司都会通过一些方式,让你自愿加班。

还有就是通过增加工作量,让你在8小时内完不成工作,让你主动加班。

举例两个例子说明:

第一有些公司加班到7点,免费吃宵夜,加到9点有补贴,加到11点给打车费。

曾经有人说过,如果给你5K/月,你觉得加班跟你没关系,我只是个打工的。

如果给你15K/月,你会觉得公司业务很重要,要适当加加班。

如果给你50K/月,你觉得来得最早,走得最晚,也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给你100K/月,公司就是我家,吃住在公司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你连加班费都不想挣,证明你也不想承担过多的压力,没太注重工作,那么建议你做行政、后勤之类的岗位,相对于比较轻松,加班也少。

第二,有些公司是没有加班费的,但前提是已经预付加班费用,因为没有加班费的公司,相对于有加班费的公司,起薪要高很多,所以你不想加班,公司肯定是不允许的,虽然有劳动法保护,也会给你安排超出8小时范围内的工作量,美其名曰,效率太低,工作没完成,是自愿加班,自愿的事情,法律也不保护



因为工作量这个事情,很难量化,也很难定义,队非你是做计件的岗位。如果你觉得工作量太大,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公司会认为你不适合这个岗位,就可以随便安排你了,最终受伤的是你自己,所以只要工资给得起,加班没问题

关于加班问题,恐怕是每个职场人士都很关心的话题,大部分公司都是要加班的,我记得上家公司,工厂里面有些做生产管理的,一个月加200小时,这是什么概念,相当于一个月上了2.25个月的班,但总收入往往是底薪的3倍,就是说你1K的底薪,加上加班费可以拿到大约3K,所以很多人是愿意加班,但是加班也注意适时的起身运动,以免影响对身体健康。



其实我也很讨厌加班,以我的岗位属性来看,加班都是效率低下的表现,但事实是,他们的岗位8小时工作量必须要12小时才能完成,再加上一些加班政策的刺激,很多人员也故意混加班补贴,所以给人自愿加班的表象。

总之,想增加收入,就加班,想轻松,就换岗。你也可以走法律途径,但这会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还是要慎重为好。

每个月超过36个小时就违法,不过员工得到了加班的补偿不去告,劳动局也不会去查,而且现在的工厂计件都愿意自愿加班,这样能拿到比基本工资多一点的报酬,才能养家糊口

对于这种情况,我鄙视这种做法,不赞同!

对于公司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来说,这是公然蔑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对于法律的敬畏,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们的监管部门并没有做到位。此外,我们打工者,也没有积极的进行举报或者向有关部门反应这种现状,更多的是怕失去工作而选择默默承受。

久而久之,国家的相关法律变成一纸空文,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会被社会群众所质疑,而且群体之间的矛盾可能会加深,甚至会敌视政府,认为国家的相关规定都只是保护高级群体,也会产生被抛弃的感觉。同时,公司这样做也不利于发展,任何靠压榨员工劳动力而不提供相应报酬的公司,最终的发展都不顺利。

改变这种情况,我觉得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监管部门要起到作用,打消等举报的被动执法方式,要走到企业之中,听听劳动者的声音,变被动为主动,用这种方式告诉企业,国家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很重视,也告诉群众,国家对于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一直在路上,既给企业一定的压力,又给普通劳动者吃一剂定心丸。同时,还要对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责任清单与问责机制,对于尸餐素位、懒政怠政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深刻贯彻从严治党。

  2. 利用好羊群效应,相关领域的龙头公司,要起到带头作用,知名的企业家如马云、马化腾等要积极的进行宣传,号召企业给员工更丰厚的待遇,媒体也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引导企业按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

  3. 建立健全用工黑名单,将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公司纳入黑名单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从税收等方面进行惩戒,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倒逼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开通网络匿名举报系统,通过匿名的方式,打消劳动者的顾虑,以保障违规行为能被及时反馈到监管部门。

劳动者要加强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要敢于对违法企业说不,维权并不丢人,不敢维权才被笑话,要相信政府一定会站在群众的角度帮助人们排忧解难,通过多方合力,让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无处遁形,才能切实的保障社会公平。

谢邀!公司让工人加班合法与否,这在相关劳动法中有具体规定,在此,不在啰嗦。 一,企业,公司的中心是盈利,效益,加班,赶点,延时本无厚非。现在,问题是公司,企业是否以劳动法规定,给工人支付劳动:报酬,即加班费。 二,企业,公司,只知让工人加班,延时,生产。但从近年披露的信息看,公司对加班费持消极心态,对此,广大员工广为诟病,且有怒,不敢言! 三,从法律层面讲,工人是企业,公司的主人,是劳动者,既有权利,也有责任,义务。 综上,我国劳动法对员工劳动,待遇,工休,生活等多有明文规范,但是企业或公司不时无视员工权利,例如:不给调休,不给加班报酬等等。写在纸上的黑头法律,往往在公司,企业那儿名存,实亡!对此,政府,劳动监理机关,要主动作为,加强督导,查纠措施,让劳动者成为真正的主义,对工人的劳动予以充分尊重,保护。另外,广大员工,对不法侵权也要敢于发声,抱团“亮剑”!@杨文杰

用人单位工作超过十二小时违法,你投诉那是自找辞职,你可以不给他干,也可以到轻松拿高工资的国家单位去工作,那里扫厕所的都挣三五千。

加班的法律规定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第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二、法定工作时间是多久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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