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了一年劳动合同_只签一年劳动合同第二年起就没签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5:50:52 人阅读
导读:1、如果是学生三方协议,签完后个人离职,是需要赔偿的;2、如果是普通人员,实习期提前三天即可离职,无需赔偿;如果是在正式工作期间,则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离职;3、...

1、如果是学生三方协议,签完后个人离职,是需要赔偿的;

2、如果是普通人员,实习期提前三天即可离职,无需赔偿;如果是在正式工作期间,则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离职;

3、如果单位给你进行了额外培训并支付相关费用,在服务期期限内,则是需要赔偿的;

4、如果是离职原因造成了公司损失了,也是需要赔偿的。

以上

是第一年签了合同,还是第二年签了合同,区别非常大。

  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以后,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您和公司只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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