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后能否在仲裁_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2:50:50 人阅读
导读:如果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且没有过诉讼时效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的。调解书送达了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反悔;没有送达的,协议无效,仲裁庭会依法...

如果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且没有过诉讼时效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的。

调解书送达了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反悔;没有送达的,协议无效,仲裁庭会依法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关于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续签两次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面可能有个歧义,那就是并不是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必须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同意。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同意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上第1次就业也可以签订,只要双方同意。

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拖延一年以上的,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

正常来讲,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不过,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应发工资。

关于工伤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待遇

对于处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自动延续到停工留薪期结束。用人单位还要按正常出勤给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

如果已经工伤治疗完毕,工伤鉴定结果已经出来。那么劳动者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等待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职工仍然可以享受两部分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给予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山东省分别是4个月和8个月的解除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另外,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失业保险每缴费满一年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所以,如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工伤职工会享受这4部分待遇。

第一,失业金(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同时给代交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发放);第三,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第四,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承担,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但很可能得不到支持,原因就是你已经自愿和企业签订了赔偿协议,这个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不是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题主的问题其实说的不明白!您指的工伤赔偿不合理是指

1、您出现工伤了单位未申请工伤,单位与您私了赔偿后您觉得不合理?还是

2、单位或您申请了工伤认定后,单位或您对社保部门赔偿给付的不合理?

假若是第一种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对于第一种情况,掌握您的受工伤材料,直接进行劳动仲裁即可,对于劳动仲裁判决不认可,可以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若是第二中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鉴定为市级,上级为省劳动保障厅(局)),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所以对于第二种情况,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提请时,要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需要携带原工伤认定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及相关证据资料等。 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不满意,您可以再进行劳动仲裁。

希望能帮到您。

如果和单位签的工伤赔偿协议显失法律公平:协议赔偿和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相差很多,赔偿协议就是无效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会支持你,单位不服仲裁要求按协议来则不会得到仲裁支持。

首先,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是由工伤保险承担的。如果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会保险,则工伤赔偿应有单位承担。

二、因单位未给缴纳工伤保险而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可以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仲裁并不一定需要离职,如果单位将你开除,你可以要求加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四、如果你打算离职,那么可以以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在申请仲裁时同时提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计算。

五、如果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离职时可以同时要求支付,前提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六、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还可以要求劳动稽查大队对单位进行处罚,并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如果在单位做事发生了工伤,只要单位买了工伤保险,而且你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依规帮你报了工伤保险的话,那么你就按《工伤保险条例》来办理伤残补助金和医疗救助金,不需要再走劳动仲裁。

关于工伤后的相关赔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受伤后,需要单位帮助你整理工伤资料并帮你上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因工伤造成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还要由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鉴定,领伤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根据劳动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劳动者进行伤残经济补偿,所有补偿由社保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标准依据条例和伤残级别进行。

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劳动者工伤治疗后,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在有劳动者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以上是所以关于工伤后,劳动者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如果出现因工伤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时,先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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