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合同要给员工一份吗_入职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1:24:20 人阅读
导读:先说观点:单位签合同后没有给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可以据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需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

先说观点:单位签合同后没有给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可以据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需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视为履行完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现在很多民企在员工入职后,发放一份空白劳动合同,让员工自己签写完后会收缴上去,美其名曰是进行审批程序后盖章,盖完章后发放给员工,但是真正的发给员工的却没有几家企业。只是给自己找一个很好的理由而已。这样的行为核心目的在于他们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企业应该有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没有给员工是一种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意愿下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以后,劳资双方必须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常规上来说,很多用人企业一般在员工录用到岗以后才会和员工签订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只要用人企业在员工到岗以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合法行为。但是无论企业方是否发给员工书面性的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已经到岗上班,就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几种办法:

1)试用期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需要提前三天向企业提出书面性辞职通知,(转正员工提前30天)用人单位即视为履行完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均视为合法的离职程序已经履行完毕。

2)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合同行为出现,员工即可随时离职,无需提前给用人企业通知。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辞职企业方是需要向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而言的违法行为值得是以下这六种情况:很显而易见的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里面,并不包含企业方不给员工劳动合同这种状况。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单位签合同后没有给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可以据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需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视为履行完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企业方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时的解决办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则上来说劳动合同企业方必须和员工各持一份,如果企业方没有给与员工个人,员工可以就此问题和企业方的HR予以沟通,建议通过沟通寻求积极地解决办法。同时这样的事情企业方不一定能够给你,而员工为了保住工作机会,一般不愿意为此事和企业方闹得太僵,毕竟一个好的工作机会不是很好找。所以在这种时候,员工就需要留意了,一定在工作的过程中留下你和企业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和资料,以备万一和企业方发生了劳动纠纷案件,有据可查。


聚焦职场生态构建,关注企业管理实践;长期坚持原创不容易,希望大家喜欢!加我关注私信与我,粉必回。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应就必备条款必须订立在合同内容上标明,单位不给你一份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这是单位想规避法律风险,不给你留有证据,你可以跟公司索要。

具体是否有效,得看具体内容,与未交劳动者无关。 根据你所述,分析如下:

1、劳动合同生效与否,与是否交劳动者一份无关,只要双方签字,且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有效;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具体是否有效,得看具体内容。 备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需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扩展资料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文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员工自己要保存一份。即便是劳动合同变更,双方也在各执一份。但是如果劳动者签订是集体合同,可以由工会代为保存,没有工会的,由代表人代为保存。

但很多情况下,一些部位的员工往往不愿意自己保存劳动合同,一是怕弄丢了,二是觉得信任单位。

比如我们这样的国企单位,大多数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员工不会主动离职,单位也不会轻易辞退一名员工。因此,劳动合同签好之后,给员工,员工都嫌自己保存着麻烦,怕丢了,平时基本上也用不着。所以我们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人力资源部的档案柜里,员工也很少有人来查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说如果单位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造成损失或损害,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就实际工作中,这个损失或损害很难确定,劳动者也不好取证,如果有纠纷,可以从其他方面进行赔偿。

如果遇到把劳动合同交给员工,员工自己不保存的情况,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要说服劳动者自己保存。说服不了的,让劳动者签字,证明是自己委托单位代为保存的。

单位应该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向职工支付自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双方签订的合同给劳动者一份,这是强制性的,如果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或者内容违背劳动合同法规定,其内容是无限的,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主张更简单,向你所在地劳动执法大队举报,责令改正并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留存一份。

题外话,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对单位风险更大,不仅涉及双倍工资问题,还被确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是有风险的。当前招工难,难就难在职工感觉不到企业的温暖,没有家的感觉,没有感情,把员工始终当成对立面进行管理,随着创业和新农村新农业发展,农民返乡发展留乡创业多了,年轻人更不愿意进工厂流水作业,解决用工荒还需要企业多关心职工,以情管理。

妥善保管,非常重要。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