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住房制度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租购同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1:45:53 人阅读
导读:租售同权如同一颗“炸弹”一般,把整个楼市震了又震。对于买不起房的刚需,又想让孩子择优选择好的学校的这批人,这则消息是大好消息啊。下面跟着百瑞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租...

租售同权如同一颗“炸弹”一般,把整个楼市震了又震。对于买不起房的刚需,又想让孩子择优选择好的学校的这批人,这则消息是大好消息啊。下面跟着百瑞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2017?什么是租购同权?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该《工作方案》提出了中国住房租赁史上具有里程碑的一条措施:租购同权。

那么,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2017?什么是租购同权?

广州租房新政“租购同权”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都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租购同权有哪些好的方面的影响?

1.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

曾经何时,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教育,现在广州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教育了,那房子还换吗?

2.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

租房的价值不差于买房,那么在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

3.对于人才来说可能格外重要

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怀揣梦想的南漂、北漂因为无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资源而出走呢?一旦,租房确权,那么对于人才的吸纳将是颠覆性的影响。

所以,从广州的壮举政策来看,中国的买房终于和教育资源脱钩了,没有房,小孩照样可以上学了。这绝对是一次历史创举,具体未来的影响可能远超我们的想象,但绝对是我们现在无法估量的。

租购同权政策率先在敢为天下先的广州引爆,瞬间被各个媒体热聊,大江南北都进入热议状态,至今已经半个月了,一直还是很热,有支持欢呼的,也有质疑观望的。

毫无疑问这个政策对于破局当前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是革命性的措施,如果实施,估计会有极大冲击。

当然租购同权能否实施关键在于能否足够同权,目前无论广州还是其他城市提出了租购同权,但是都没有出细则,到底同哪些权,如何确保同权。

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么买房或者租房的核心担忧不会解决的,那么租购同权落地效果也就可能打折扣

租购同权”是指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租购同权”一方面是刺激租房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住房租赁领域,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缓解住房压力,保障民生,从而起到稳定房价缓解土地供应压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全面普及可增强大中城市尤其三四线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拉动城市消费经济增长,提高城市人口红利。

以我在商业地产业从业七年的经验,下个结论:短期内,对楼市没有任何影响;长期看,要看其他政策配合。

消息发布后,我作为房地产从业人员,朋友圈已经被刷爆,各路中介同行欣欣向荣,转发公众号评论什么“重磅炸弹,学位房要涨!”

我看都是胡说八道,只是忽悠你买房。

租房也能享受学位,这个政策,广州越秀区早就有类似的,没算是多新政。中国很多其他城市也有差不多的,根本就不重磅也不罕见。

这个政策落实的最大阻碍,房东和房客都有。

两大阻碍在于:

1. 房东不愿意签这么长的租约;

2. 租客不愿意承担学位带来的相应租金溢价。

一个一个来:

先说【房东不愿意签这么长的租约】。

房东租出去的房,通常都是投资房。投资,肯定不是看租金收益,而是看房屋转手倒卖的差价。如果一个租客要用学位,通常可能占用学位6年,至少需要和房东签租约5-6年。

虽说房地产销售法则是“买卖不破租赁”,你卖了房子,这个租约依然保留继承给下家业主。但是一旦一个房子捆绑上了长达五年的租约,学位还被占用了,这个房子几乎也就卖不出去了。

目前一线城市的房价,基本上三年一个轮回,一年大涨,两年横盘。5-6年的租约,几乎上要横跨两个房价周期,5-6年内,市场变数很大。房东很可能在一两年后将房屋出售变现。然而一旦这种签了长期租约还被占用学位的房,房东出售时,基本上会直接和两大接盘群体说再见了——第一是自用客群体、第二是学区房刚需客。

说【自用客】——本来小两口想买来自住,结果你这房子还有五年的租约没完,那到底是住还是不住?

说【学区房刚需客】,有人也许有房,但学位不好。买个学区房就是为了给孩子落户上学位,然后你告诉我这个学位被租客占用了?还有谁会买?

那么,仅有能接盘这种带租约房产的客户,只有一种——

购买房产不为自住,希望获取租金收益的投资客户。

然而,广州优质学区的中心区住宅,投资收益率已经低的令人发指,五百万的房子一个月七千就能租下来,两百来万的房子一个月三千就租的到,投资回报率差不多就是可怜的1.5-1.8%。租70年搞不好都回不了本,根本就没人蠢到买房子是为了赚租金。

何况,一个学区房最重要的资产价值,就体现在学区,你把学区占了,还剩下多少价值?还有什么投资意义?

我的一个朋友,目前在做民宿租赁,盈利模式是:租下一批老旧民宿,签订五年长约,然后给民宿全面装修改造,变得更加舒适,然后统一运营,租给上班白领。在五年长约里,房东收到了更高的租金,他们赚取了包装溢价,白领租到了好住的房子,真是和谐共赢。

然而这个模式很快发现硬伤:没人愿意跟你签订五年的租约。

房东总会想,万一五年后我用到这个学位怎么办?万一五年内我想给卖了移民怎么办?他们顶多愿意签三年,就不错了。

而只签3年,我朋友的公司就不舍得投入装修了——我辛辛苦苦给你重新装修,打理的漂漂亮亮,然后到了三年你把房子收回去了,岂不是白赚了我的装修?

我给朋友出主意:去找那些广州城中村的拆迁后村民回迁房,都是小产权,非商品性质,没法出售。

然而就这,房东都不干——他们担心万一五年后房租大涨了呢?我现在跟你签约五年,岂不是亏了。

所以这事儿房东谈不拢。

再说【租客不愿意承担学位带来的相应租金溢价】。

刚刚说了,一个被占学位还签了长约的房子,很不好卖的。房东销售的时候,只能折价销售。

折价多少呐?

在我现在住的小区,学位是越秀区省一级小学学位,这个小区卖楼的时候,也有一些业主的孩子在上学,占用了学位,往外卖的时候,就要便宜。根据我跟中介聊天,这样的房子,一般可以便宜10%。

以这个小区里最小户型40方,总价两百多万的户型计算,这个折价,都已经去到了20多万。也就是说,这个学位,至少是值20万块钱的。大户型还要更贵。

那么,因为你占了房东学位,人家房子贬值了20万,房东只可能接受你在租房的时候,在租金里把这20万找回来,所以要收一个非常高的租金溢价。

也就是,理论上,房东就算不让你住房子,单出租这个学位,就值20万。

房客愿意花20万租个学位么?

租客一想,妈蛋,你要收我20万??那我不如去私立学校,或者交赞助费。

这20来万租价如果摊分到6年里,每个月额外产生的租金就是3000块,而这个房子本身租金也就3500,让租客花6500租本来3500就能租到的房?租客不乐意。

事实上在越秀区,之前由于有类似政策,已经有租客尝试着找中介和业主商量租房落学位,但是我从没听过有一例成功(也许有但我没听说过),主要的原因就是租金谈不拢。租客往往想加个几百就落学位,房东觉得租客在逗他。

这就是:租客不愿意支付学位带来的溢价。

而且,假设有房东和明事理的租客达成了妥协,大家纷纷租房落学位,还是存在巨大问题——

根本就没有这么多学位。

现有的学位房,很明显学位的使用并不是百分百的(比如我住的这套就没占用),一旦后来大家都租房落学位,就会造成,本来不会占用学位的学位房,现在都有人利用学位来上学了,学位根本不够用。

那谁来上学?

肯定还得排号。

那岂不还是自有住房的优先、住的久的优先、有本学区户籍的优先。

当然,以上是【短期影响】,短期内,这个政策,没有任何卵用。

长期来看,可能又会存在变化。

商院学生的《微观经济学》第一学期的课程就会教:即使是刚需,在时间上拉长以后,也会变得越来越弹性需求。

好比明天突然汽油费翻倍,也许还是有不少人照常忍痛开车上班,但一旦这种汽油费翻番的现象长久持续,就有不少人改变心眼:开始骑共享单车、或者邻里共享汽车出行、或者去搭乘公交。

在这里,原本可能是刚需的汽油,时间一长,也就开始变得弹性。

学位房也一样,短期之内这个政策没用,但随着时间拉长,如果政策能配合到位,学校会缓缓增加学位,扩大编制;也慢慢会有租客愿意支付学位租金溢价,和业主达成共识。

然而这些变化,恐怕要在几年后才能缓慢出现改观,你敢赌几年后的房价?

而且,如我刚才所言,如果中国一线城市租金回报还是像今天这样严重低下,房产投资者主要投资回报不是靠着租金收入,而是靠着房产自身的升值,那么这种“签长约、占学额”的模式,很难在广大中小业主中推行。

当然,还有转机,那就是——

目前一线城市的土地出让模式出现了转变,未来开发商很可能自持很多物业,不进行出售,只进行租赁。那么这一部分供应,由于反正都是长期自持对外租赁,不会涉及未来买卖(或者买卖也是通过整体项目股权交易,不会单卖一两套房);那么这些发展商自持租赁的居住型物业,为了提高租金,会更倾向于帮租客搞定学位,而且签了长约,也保障了开发商未来的现金流。

目前的土地出让模式转变是:原先,土地招拍挂市场遵循的是“价高者得”原则;现在,政府通常不再采取单一看价格的方法来进行土地出让,而是开始采用“限价格+竟配建+竞自持+摇号”的办法出让土地。

也就是:当土地拍卖到一定金额后,不再进行加价,而是希望开发商保证自己长期运营其中一部分物业,对外租赁,不许销售(不给发预售证),这一自持比例越高,开发商越能拿到地。

这种办法可以确保开发商在这个区域长期经营,不会卖了房子就跑,从而促进区域繁荣发展。

最典型也最夸张的案例,是在今年上半年,万科拍到了位于荔湾区的广信花地湾地块,宗地价格突破了可怕的500亿,更可怕的是:100%全部自持,一套也不卖,全都自己运营,对外出租。

如果这个模式落实下去,未来会有很多开发商持有大量物业,对外租赁,从而改变地产走势。

也许房价整体租金会有所提高,由于整体运营,也改善了大家的居住环境,政府搞不好也愿意为这些项目搭配适合数量的学位。那么或许会起到一定平抑学位房上涨趋势的作用。

不过,现在啥都没确定,不要想多。而且,我朝每次政府换班子,政策都要变上一变,这个政策能否持久,十分可疑。看你敢不敢赌。

而且,你猜什么时候能落实呢?

算你今年拿地,一般也需要2-3年后盖好入市,开发商的自持物业才能进入到地产市场中来。而光一块地,没用,要形成规模效应,至少得是每个主要中心区都有若干个开发商自持小区,全面铺开,很可能超过5年还不成规模。

总之,单是这条政策,短期之内没卵用,长期必须有政策配合,配合不到没卵用,配合到了换了班子搞不好还是没卵用。

总之我倾向于:现在这还是个噱头,大家该咋咋地,不要被中介刷屏的朋友圈蒙了心,当你要买房的时候,有房东拿出这个政策告诉你房价要涨,所以要让你加价买。

请把我这篇文章,甩他一脸。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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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补张图,我把这篇文发到自己朋友圈, 朋友就微信发来朋友圈里发出来的广州中介广告,跟我文中估算的费率非常一致:


现在问题来了,大家就算达成共识,纷纷交了42守在学校边上。然后,没排上号——
先问房东:这42万,给退么?
再问房客:你明知道租了也不能百分百保证入读,那这42万,还交么?

转载自知乎

什么是租购同权,今年3月,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出“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被不少媒体概括为“租购同权”。

谢谢邀请!

1、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利弊:

《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不只是广州一地的决策,而是对于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落实。该意见的第(七)项这样要求:“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应当说,广州版“租购同权”,就是使非本地户籍承租人,与本地户籍居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制度安排。
如前所述,“租购同权”这种提法的本身当然具有重要意义。但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公平公正地落实这种理想,或者说“同权”最终能被落实到什么程度。要看到,即使是租购同权,市场规律的手仍在起作用。只要城市教育资源仍然有限,重点学校仍然会优先选择“某些家庭的孩子”。过去以户籍、房产作为筛选标准,未来难免不会出现其他筛选标准。而这些标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又将考验制度设计者的智慧。
另一方面,应当看到广州市的这份旨在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工作方案,仍然给“租购同等入学”设置了条件:一是身份要件,要么要求具有本市户籍,要么要求父母为“人才绿卡持有人”等特定人群,要么是符合“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二是无房要件,要求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三是监管要求,要求其租赁房屋所在地是其唯一居住地,且租赁合同经过备案登记。
根据工作方案,满足了前述条件的租住人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也就是说,即使同时符合前述条件,也不意味着能够和同一个小区的业主小孩上同一所学校,就近入学也未必能够保证。一定程度上,租购同权的光辉暂时还未真正照进现实。
而且,前述条件的限制,使得相当比例的外来务工人员无法达标。同时,市场也可能敏锐地作出反应,引发某些区域房租的大幅上涨,从而导致“租都租不起”。为了鼓励人才流动、吸引外来人才的举措,反而可能一定时间内无法实现初衷,反而可能造成负面影响。这样的情况,政策制定时,或许也应当有所准备。在“相关落实细则”中,应当尽量避免。
无论如何,租房确权本身即代表着“城市变得友善”。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序、快速发展,或许能够给租房者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和认同感,使他们不再担心随时被房东赶走,不再为子女上学问题感到绝望。与此同时,由于会有更多人选择租房,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楼市的供需关系,加上公租房、经适房、保障房等配套措施,房价或许能变得平易近人。多租几年房,然后能够买得起房,从而在城市安居乐业,或许将成为更多人触手可及的愿望,而非奢望。

2017年11月28日,继12个试点城市后,江西,以全省之名宣布加入“租购同权”行列。这背后的影响巨大。

首先可以理解下“租购同权”政策。顾名思义,即房屋持有人和承租人享受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利。该政策的提出,源于2017年7月,住建部的一纸文件,正式鼓励各地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与十九大中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定位是一致的。

再来看看江西这次提出“租购同权”的具体做法。

一、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支持租赁居住方式。

租购同权!租房子女就近入学。保障承租人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有本地户籍或已申领居住证,并且以租赁住房为唯一居所的房屋承租人,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房屋承租人享受以上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的实施细则。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确保租赁房屋安全健康。保障承租人健康安全居住。加强租赁住房家具、家装环保监督、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租赁住房室内环保、安全,达到居住标准。

房屋出租人不得单方提高租金标准。保护承租人的稳定居住权。租赁合同期限内,房屋出租人不得单方提高租金标准,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依法规范租期和租金,保障承租人长期、稳定的居住权益。

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保护出租人权益。承租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交纳房租,自觉缴纳水、电、气等费用,爱护房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设备等。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成立住房租赁发展投资公司。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金融支持。

三、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鼓励建设合理规模的租赁住房。将有住房只租不售。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相关规范改造为住宅出租,鼓励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条件的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或国有企业的房源委托给租赁服务企业管理。

最后具体分析下这些做法背后的意义。

一、“租购同权”后,外地租客子女是否可以就近上名校?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解下相关的“限制因素”。

首先,房屋承租人需首先满足条件:所租赁的住房为唯一居所。即为就近上名校,在附近租房,但家中原有住房的,是不满足条件的。

其次,就近入学与当地教育部门推出的入学顺位直接挂钩。即要先看名校的名额。以南昌为例,共分为六类生源:第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第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第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第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第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而其中,第4、5、6类均为租住房的情况,要在满足前3类的情况下,有名额富余,才能给承租者的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来说,名校名额比较紧张,或许轮不到第4、5、6类生源。但会调整到其他学校就读。即租房上名校的希望,其实并不大。

二、“租购同权”后,名校附近房屋的租金会不会大幅提高?

有业内人士分析,只要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就会带来优质学位房屋的高溢价。因此,如果“租购同权”没有相关的限制性政策,可以预计优质学位房屋租金将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一名房地产专家甚至认为,“租购同权”推行的过程中,租房人和房东如何理性看待房租是一个问题。

为此,江西省政府明确提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主体责任,明确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即要加强政府在政策推行上的监管职能。

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房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推广线上线下租赁服务一体化,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信息透明、交易规则透明、各方信用透明。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逐步建立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推进与不动产、公安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发挥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功能,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资金。各市、县政府应将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确保2017年底资金到位,2018年6月底前并完成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建设。

优化审批程序。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梳理新建、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

加强租赁住房人员信息、治安和信用管理。公安机关按规定将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租住人员信息接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房屋承租人有效管理。要加强出租住房治安管理和住房租赁当事人居住登记,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加强住房租赁信用管理,按规定实行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住房租赁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尤其是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住房承租家庭和人员的管理,推行住房租赁的网格化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将化解房屋租赁纠纷纳入人民调解机制,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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