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三年后就没用了吗_借条两年后是否失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2:12:45 人阅读
导读:借条无论几年,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条本身的实体权利永远是有效的,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只不过,说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就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所谓诉讼时...

借条无论几年,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条本身的实体权利永远是有效的,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只不过,说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就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来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如果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起算点应该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起算点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起计算。

但但但,法律并不禁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些条款的规定,意思是说,在诉讼中,即使债权人出具的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官也应当受理,而不能主动说明、或者适用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裁判原告败诉或者不予受理,如果被告不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诉讼继续进行,而不考虑超过诉讼时效的因素。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的责任。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1、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根据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第188条对于诉讼期做了新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借条注明还款之日起计算,在3年之内起诉有效,超过3年,丧失了胜诉的时效。丧失诉讼权利,但是不丧失实体权利,借款人归还借款,有收受权利。

2、借条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如果诉讼时效快到期,借款人与债权人签约延期归还,诉讼时效中断,从延期归还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内起诉有效。可以多次签约延期。多次中断诉讼时效。

3、如果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为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从借条签署日期算起。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在到期之日起的第二天到3年之内,任何一天可以起诉。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从持有借条之日起的20年内任何一天都可以起诉。

三、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3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借条一直都有效,还款日满三年后还没有去起诉,就超出诉讼时效了,如果还款日后你一直有在催款,并且能否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每次催款,诉讼时效都重新计算,如果有利息的,还款日后借款人还有支付利息,诉讼时效可以借款人最后一次付息时间开始算。如果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尽量补救之后再起诉,比如电话录音和对方协商还款事宜,取得对方的还款承诺,当然,能形成书面协议就更好了,在固定好证据之前要懂得示弱,不要让他感觉你做的事情就是为了起诉他。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就是按照写欠条的时间开始算,如果有约定还款时间,就是按照还款日期往后三年。

超过三年并不是欠条无效,仍然可以起诉的,但是如果欠债人以抗辩权可能会导致原告无法胜诉。

欠条三年追诉期,是为了鼓励大家及时维护法律权益,在民法范围内,很多纠纷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导致取证困难,换句话说,我给了你追诉的权利你不使用,非要等到时间久了审理难度大了再来,只要被告抗辩,可能判你败诉,这个问题并非绝对,你拿着十年的欠条上诉,也可能赢,只是如果输了也是有法可依。而且,如果追诉期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你无法追诉,过期后仍然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如果是借钱,最好写一个最晚还款时间,如果超过还款期限,记得先去法院起诉,不管能不能找到人,拖了多久,只要起诉时间在有效期内,都没问题。

只是解释法律,法律不是我制定的,这样规定合不合理的问题不要杠我

谢邀。

当然必须走法律程序,3年都没有还钱,寄希望对方良心发现主动还款的可能性不大,走法律程序还是有要回的可能。前提是对方要有钱,不然就算官司打赢了,法院强制执行,没钱也办法。

但是走法律程序的好处是,如果对方不还钱。

第一,对方会变成老赖,黑名单,会被限制高消费。

第二,对方只要卡里有钱,法院都会强制划拨过来。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我们来捋一下。

举个栗子吧,这样好理解点。

2018年12月12日借的钱,约定还款期限是2019年12月11日。借款周期是1年。那你知道对方不还钱。应该是2019年的12月12日。这个时间往后推3年。2020,2021,2022,2022年12月11日。这个是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如果这3年你都没有向对方提出要钱,那么法律就不保护你这张借条了。

但是如果你持续要对方要钱,那借条的有效期是20年。这段时间你都没有向法院主张权利,过了20年,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ps:债务不会消失,只是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了,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3年,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后,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

自然债务属于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但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诉讼时效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在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所以,即便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但若诉讼中,债务人提出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则有可能面临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判结果。

对于诉讼时效,只要债权人在时效期限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则可以引起时效中断的效果。依照司法解释规定,以下行为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有效。你的问题涉及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借条的合同效力。

一般而言,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成立并生效。因此,三年后打借条,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合同效力瑕疵情形,借条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你描述的事实,借款事实是在三年前发生的,此时打借条最好要在借条中明确借款已经支付给对方的事实,尤其是通过现金出借的情况下,避免发生争议后无法举证证明借款已经支付给对方。

第二个层面,诉讼时效问题。

你的问题中提出“三年”这个时间,我理解你的担忧是诉讼时效已经经过。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是这个3年的期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断后3年的期间重新起算。常见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有:3年期间内要求对方还钱、提起诉讼或者对方同意还钱,又或者3年期间届满之后,对方同意还钱,此时诉讼时效期间仍然重新起算。

因此,你的问题里提出的三年后打借条,属于对方同意还钱这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另,超过诉讼时效不意味着不能起诉。你可以去起诉,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但如果对方不抗辩,比较诚信,愿意还钱,也仍然可以胜诉,取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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