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不到位向哪个部门投诉_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物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4:50:51 人阅读
导读: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投诉,如果涉及到乱收费的问题可以像所在地的发改委下面的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12358.题主是想这样问:小区物业公司的管...

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投诉,如果涉及到乱收费的问题可以像所在地的发改委下面的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12358.

题主是想这样问: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特别差,该怎么办?

物业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好多人都不太注意去区分的,或许是口头上的习惯吧。

题主提的问题好模糊呢?“特别差”的含义好广泛的,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到底差到什么程度?哪方面差?如清洁方面?保安方面?还是其它等方面都差?小区满地垃圾?车辆乱停乱放?电梯坏了不及时叫维保公司过来及时维修?都没有具体去说明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绿化、清洁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是指物业公司只负责小区的公共服务。业主和物业公司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就是物业服务合同。


那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不到位,侵害了业主权益,怎样办?


1,若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会员的,业主们可收集有力的证据联名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及市房局物业科递交书面材料证据进行投诉。由这些部门出面和物业公司沟通,调解,让物业公司去改进工作。


2,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个人可向业委会反映,但要有力的证据哦,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限期整改。若物业公司仍不接受,业主委员可通过业主大会的授权去解聘物业公司。



3,可收集物业公司服务差的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建议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尽快去成立,因为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权利执行机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了业主委员会合法地位,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可以经业主大会授权选聘物业及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日常监督物业服务。或启动合法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议通过解聘和选聘大多数业主认可的物业公司。

若物业公司真正还想继续为小区服务,那是愿意接受业主委员会监督的,这也是必须的,相对来说,小区若成立了一个负责任且无私奉献、愿意全心全意去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那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一般都不会太差的。当然除开那些业主委员会合谋物业公司共同去侵害业主们利益的小区。

没用的,都被收买了!

1.如果是向小区基层的物业人员反映,一直没有反映效果的话,建议找领导或者上司,或者更高级别的管理层,直到有合理的回复为止。

2.建议找其他住户共同合伙去找相关人于解决,直到解决为止。

3.如果物业管理层都不处理,建议向新闻社报道,向电视台广播。把这种不合理的事件宣传出去。

4.如果宣传出去了,还是不处理,建议打12315消费者举报电话去投诉处理。

5.如果以上种种手段都不能处理,建议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①社区。

②市级物业管理部门。

③市级住建局的物管科。

④市长热线。

⑤如果举报没有效果,可以成立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

⑥如果无法成立业委会的,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物业公司(如图)。


对于物业的投诉,可以向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即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在很多小区都会有物业进行服务,但是我们经常会发现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一些纠纷。那么,当我们产生纠纷之后,应该找谁来进行处理呢?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二、由第三人调解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三、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四、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关仲裁业主通过以上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直接找业委会反映,解决不了的到区县房管中心物业科投诉。如果是消防、违建、电梯、水质、价格等问题,可分别向当地消防,城管,质监,卫计,价格主管部门投诉,因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各省市都应有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供查询 。系列问题分部门投诉,解决时会来的快些。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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