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_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9:38:32 人阅读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项:  丧葬补助金:应分配给办理丧葬事宜支出费用人;  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有此项应该是妻子的专项赔付,两女儿均成年,应当不符合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协商不成均分。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应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工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近亲属,不符合遗产的规定,因此,工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工伤死亡的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工伤死亡的赔偿,是发给直系供养亲属的,因为直系供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生活发生困难,根据政策发给的经济补偿,改善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水准,因此,只能是直系供养亲属分配。

当然,如果妻子年龄超过55周岁,并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丈夫生前供养的,也是可以得到分配的。

这个问题要分开说,工伤赔偿金是对其个人劳动能力丧失的补偿,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的收入损失,应属于共同财产;

残废赔偿金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确认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所以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共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问题是: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

工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因而不适用继承,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分!

一、遗产

遗产,是逝者生前取得拥有的个人合法财产,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

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适用继承处分。

遗产,逝者逝后开始发生继承:

(一)逝者生前留有合法遗嘱的,按照遗嘱处分遗产;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逝者生前未留下遗嘱处分遗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处分遗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可以代位继承,以及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等。



二、工伤死亡赔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金,不是逝者生前取得的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不实行继承;

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分。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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