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行人急刹车旅客摔伤责任_坐公交车的时候急刹车摔倒了,责任算谁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2:38:38 人阅读
导读:谢邀,个人看法骑电动车的女子车速比较快,才会导致避让行人急刹车,致电动车倒于路面,被行驶的重型吊车轧压身亡。被避让行人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就径直走掉。感觉被避让行...

谢邀,个人看法骑电动车的女子车速比较快,才会导致避让行人急刹车,致电动车倒于路面,被行驶的重型吊车轧压身亡。被避让行人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就径直走掉。感觉被避让行人有点太冷漠了,至少被轧电动车车主是为了避让他,才会失去身命的,他不应该只回头看一眼,他最应该采取先报警,然后配合交警叙述当时的具体情况。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素质。

谢邀请。

坐公交车的时候因司机采取急紧制动,致使乘客从座椅上摔下来或者乘客站立乘车时毫无防备,责任如何划分,还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市内乘坐公交车,由于路途较近,车速也不快,一般不用司机提醒,自己就应该做好乘车安全防护。比如说把好前边的座椅靠背、座椅上的扶手等。站立的乘客应抓紧拉手和吊环,以防公交车出现意外情况;

二、因突发情况发生,司机采取紧急刹车措施,致使乖客摔倒受伤,公交公司是有一定责任的。公交公司按照座位险予以理赔,承担理赔的是保险公司。但全额赔偿的可能性不大,乘客本身也应负担一部分医疗费用,毕竟摔倒时,没有注意安全防护,乘客本身也有一定的责任;

三、因为司机操作不当产生紧急刹车并非意外原因造成乘客受伤的,除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理赔,不足部分应由公交公司或由司机本人补足,也就是说,因司机本身操作失误致乘客受伤的,公交公司负全责;

四、路程较远,乘客上车后,司机(或乘务员)曾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而乘客未执行的,发生意外紧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的,乘客责任要大一些,公交公司按理赔程序在保险公司理赔限额内予以赔偿,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反之,造成的乘客伤害,应由公交公司全额赔偿。

以上,仅为个人理解,不代表任何一方意见,如有不当,欢迎网友在下方评论区提出自己的看法。

对方车跑了那就没有下文了,除非你记得对方的车牌号或有监控录像地段。至于交通事故定性,要看你们是处于什么情况下发生这事件的,诸如是否涉及逆向行驶、是否涉及超速、是否涉及岔道转弯等等等,这由事故组勘察后作出报告书。假如你身体方面没有什么大碍的,就算了,你在当时又没揪住对方。反之,假如你身体或车辆受到损伤的,并且综上所述 你认为对方是有交通责任的,你可以要求事故组协助,追查对方车牌到案调查。另外说一句,一旦进了事故组,是要有处理过程的,大热天的非常耗精力,本人自己经历过。如果事情并不大的,建议放手。

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出租车司机看到公交站台上有人扬招,载客心切,在未尽到确保安全,未注意观察右侧车道上车辆状态的情况下,盲目斜插变道至右侧车道,与正常行驶正准备靠站停车上下客的公交车发生刮擦,面对无法预料的出租车突然斜插抢变道和刮擦,公交车司机本能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进行避险,这个反应措施无可厚非,

公交车上原本就坐与售票员(后门附近)后面位置的女乘客,在听到公交车播放器播报车辆即将到达和停靠华夏西路公交站时,在车辆尚未进站停车,仍处于行驶状态中时,着急盲目起身,且双手均持物,仅靠右胳膊借力挽在车辆扶手栏杆往车辆后门(下客门,位于售票员座位右侧前面)走去,此时正好发生出租车与公交车刮擦,公交车紧急制动,巨大的惯性,将原本就没有双手抓握车辆扶手栏杆的女乘客猛甩出去,其后脑勺磕碰到公交车司机位后方“反向座位”下方的台阶尖锐处,导致女乘客颅脑严重损伤,虽然事故发生地“华夏西路公交站”,距离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近在咫尺,但是由于女乘客伤势过于严重,最终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不幸死亡。目前我们上海的公交行业,各公交公司对旗下线路营运车辆都是有严格的限速和安全驾驶考核,

比如浦东公交,南汇公交,均要求公交车路口右转必须停车数秒才可以重新起步,同时对车速也是限制在合理的安全范围之内,一但车辆超速,车上安装的监控和测速系统就会实时警示提醒司机减速,公交司机如果违反公司限速规定,会被罚款的,上海其他公交公司对车辆的限速要求也大致雷同,根据本次事故的视频内容来看,事发时公交车正准备进站,车速并不快,那位女乘客起身的时候,车辆仍处于行驶状态,女乘客双手均持物,仅用右胳膊借力靠在车辆扶手栏杆上来控制身体平衡,出事的瞬间,女乘客正往后门走去,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举动,然而非常可惜,与女乘客距离最近的女售票员没有劝阻女乘客的危险行为。

造成这起悲剧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出租车在未确保安全和未注意观察右侧车道上车辆动态,野蛮操作,盲目斜插抢道变道,并与右侧车道上正常行驶进站的公交车发生刮擦,导致公交车紧急制动,造成公交车上乘客一死一伤的恶劣后果,

据此,个人认为,出租车司机是造成这起悲剧事故的罪魁祸首,应当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由于事故中有人死亡,因此,出租车司机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公交车司机未能及时注意观察左侧出租车企图强行斜插抢道变道的动态,公交车女售票员未尽到对存在危险行为的乘客的劝阻义务,出事女乘客自身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在车辆仍处于行驶状态时盲目起身且双手不抓紧车辆扶手栏杆,

上述三人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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