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关于某一方面具体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自治县可以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特殊权限是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中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自治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单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限作了特别规定,即“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