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劳动法是针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互相约束的规定。说《劳动法》是法律的话感觉都有点不贴切,到目前为止,真的好像从未见过谁违背《劳动法》的条款,而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而您说的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您只不过是用人单位请来临时帮忙的‘‘临时工’’,工资待遇都是凭双方诚信口头商定的,像这种劳动方式一般为短期约定,个人建议尽量选用工资每日结算方式,劳动双方只要你情我愿就可延续约定,一旦有一方终止约定就可随时走人。
劳动部门根本就不认可这种劳动关系,就算有劳动纠纷他们也是无法取证的,这种情况在劳动部门会判定为违法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
公司如果没有给你交社保,也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还可以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及第46条经济补偿规定:
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关于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你不仅可以随时辞职,还可以向公司主张公司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如果不给,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这类案件胜诉可能性很高很高。哪怕公司在你申请仲裁后去补交保险,也不行的,因为补交的日期是在你申请辞职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现行有效》第六条和第七条分别明确规定了企业企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员工入职超过12个月企业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6条法条解读:
该法条解释更为明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类情况:公司不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12个月二倍工资,同时公司还需要与劳动者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类情况:如果这个时候劳动者不想再与公司补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者不想在公司工作了,那么公司就需要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并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是专门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此处不再赘述。
第7条法条解读:
如果公司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超过一年(12个月及以上)未与劳动者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自用工之起日也就是劳动者入职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至满一周年,也就是11个月,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
同时公司还需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特别提醒:这里的二倍工资指的是员工工资单上面的基本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费、法定补贴(例如高温费)等。如果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一般以最低工资计算。
所以说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保,同时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离职,并且还可以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那么你就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可以而且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未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劳动法中对劳动者有何要求_劳动法中的“劳动条件”指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