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价增值最后离婚分割算_离婚房产增值分割计算公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46:40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前房产是一方购买,结婚几年后离婚,增值部分和减值部分应该怎么分的这个问题。不是说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肯定得依据法律法规,才能得到靠谱...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前房产是一方购买,结婚几年后离婚,增值部分和减值部分应该怎么分的这个问题。不是说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肯定得依据法律法规,才能得到靠谱的答复。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房产的确权者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再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夫妻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宿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由此可见,婚前一方买的房,无论贬值或者是产生了任何孽息,升值,利益是属于个人拥有的,损失也是个人承担,可以说,与对方没有半毛钱关系。因为,它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依照法律法规,另一方对该房产没有任何权利。

要看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和房屋在婚姻期间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

你好,首先,如果没有签署特别的协议或者声明,婚后收入即使各归各的,但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话,离婚时放自己分割也应当做共同财产执行。

如果一方是过错方,一般无过错方在财产的划分方面会得到更多一些,视具体情况和律师操作而定吧。

希望对您有帮助!

婚后买的房子需要看出资和登记的情况来确定离婚后如何分配。

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出资人一方所有。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答案是肯定的,不然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谁?

大家都了解,虽然近期的房价没有明显涨幅甚至有些城市的房价还略有下跌,但是自08年至今,以北京的房价为例至少是涨了5倍不止。如果夫妻二人08年结婚,18年离婚,房产增值了5倍不止,增值部门肯定是要进行分割的。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有关房产增值部分的纠纷一般产生在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应该分割。在实务操作当中,一般房产属于登记人,剩余的贷款也属于登记人,并且登记人需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是婚前购买的一个人的产权,婚后共同还贷至今未还完现在要离婚,据说除了共同还贷的部分外,还有增值部分也算共同财产,那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婚姻法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和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



1、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2、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3、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


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


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5、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


一个家庭一个婚姻的结束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那么在离婚时如果婚前有明确的协议分割财产自然是好,如何计算也就明了了,如果没有协商好也就只有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了。

  你好。结婚时间短,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是不是共同财产,是否会进行分割,要区别对待。

  1、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由于房价上涨产生的增值仍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

  因此,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分割,如何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决定。

  对涉及装修及共同还贷部分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共同财产的性质,不因双方结婚时间短而改变。结婚时间长短只影响共同财产的多少:结婚时间长,共同财产就多,反之,共同财产就少。就算结婚只一个月,这一个月房产增值部分也要算共同财产。 

  以前法律规定结婚十五年以上,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规定现在已经取消了。因此,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对婚后共同装修及偿还贷款的款项及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其余仍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婚姻法中关于增值的计算列举了现今多数法院计算的方式,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和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举个例子,共同还贷20万,首付30万贷70万,贷款总利息60万,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房屋现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房屋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如果房子属于男女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不管房子增值到什么程度,都属于自己的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

其二如果是婚后财产,也要具体分析。先插一句,如果是像前面的婚前财产,但只要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就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婚后财产,需要区分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还贷款,还是一方出首付,双方还贷款。对于前者,那就双方平分增值收益,要么卖房子分钱,要么拿房子的补偿增值收益给另一方。而对于后者,就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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