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女儿继承权_外嫁女迁了户口,娘家拆迁,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9:58:16 人阅读
导读:父母去世后的房子,属父母的私有财产。从法律角度讲,私有财产,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按顺序继承。首先就是子女。所以,儿子户口虽不在农村,但他不失做为第一继承人。但房子...

父母去世后的房子,属父母的私有财产。从法律角度讲,私有财产,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按顺序继承。首先就是子女。所以,儿子户口虽不在农村,但他不失做为第一继承人。但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主权归集体,不属私有财产,儿子不能继承。即使儿子户口在农村,还要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才能确定能否继续使用。

房子作为私有财产,被户口在外的儿子继承后,可以继续使用。并且有地随房走的政策,所以房下面宅基地,儿子也等于可以继续使用。只有等到房子倒塌后,下面宅基地才会被集体收回。只是中间房子仅能维修,不能翻盖。

可以继承,因为房屋是作为一种财产,而财产是父母遗留下的产物,当然可以继承啦,但是只能继承房屋,而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只有本村户口的村民才能享有永久使用权,如你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房屋和居住,要想享有宅基地永久使用权,只能把你的户口迁回。

农村的女儿出嫁户口没迁出,有权续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吗?

说真的,这个问答问的很有水平!给题主赞一个。

在农村确实有出嫁女没有迁出户口的。

一句老话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其实是十分荒谬和可笑的。血浓于水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懂,打断骨头连着筋啊。再怎么说也是自己亲生的闺女不是?

一直以来,大家都有一种错误的观念,说的是姑娘嫁出去了就和娘家没有什么关系了,逢年过节的回来看看自己父母就行了。其实不是这样子的。

这些年,我们国家一直强调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可以说女人也能顶半边天,所言非虚。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发展中,女性也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按照国家的政策,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那行是一样的,一样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样的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

国家出台的土地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农村妇女在划分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是的权益和男性一样。不管是结婚或者离婚,一样的享有同等的权利。

那么回到本题,农村的女儿出嫁户口没迁出,有权续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吗?我的回答是,有的。

细分这个问答的关键词,农村,女儿,出嫁,户口未迁出,继承,父母,土地承包权。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户口未迁出!

也就是说这个女儿还是本村的农村户口。那么就有权利继承自己父母所承包的土地承包权,可以从自己父母承包的土地上获得收益。如果自己的父母没有儿子,还是可以独享收益的,如果有儿子,可以平分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权。

鉴于国家法律为前提,其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组织不能以其嫁出去 的原因而收回人家父母承包的土地,这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脚的,不管是什么理由。

还有一种情况很现实,就是如果这个妇女子出嫁后,在婆家一方也分到了土地怎么处理?这个和本题无关,在婆家的土地这位女性可以继续经营。自己父母的土地照样继承。请看清是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权。

外嫁女迁了户口,娘家拆迁,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对于题主提岀的问题,本人理解是不是娘家房子被拆迁了,得到了一些赔偿,女儿户口已经迁岀,这个钱还应不应当分到。如果是这样,个人认为应当是有份的。子女都是老人所生,无论男女,都应该是一样的。虽然户口已迁岀,人也嫁岀去了,但不能因为这些原因,就脱离了子女关系。这不仅仅是道义问题,也是法律问题。除了依法判决脱离关系以外,血肉关系是分不开的。女儿既有继承权,也有赡养义务,家里拆迁了,得了很多赔偿金,分给女儿一点,也是应当的。

如果题主提的是:岀嫁女户口迁岀,父母又不在了,村里拆迁,这个岀嫁女是否可以继承?要是这种情况,人家有房子存在,无论人走到哪里,房子的继承权都是人家子女的。是人家的财产,继承权就肯定是人家的子女。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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