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那要看你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作了“员工旷工三天就可以辞退”的规定。
有,旷工三天就属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就可以辞退而无须给予经济补偿;没有,公司辞退你就属违法,应给予两倍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最多不超过过十二个月)。1.作为劳动者请病假应该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提前向单位申请病假。如果劳动者没有按规定向单位提出定价申请而自行不来上班呢,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来处理员工,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如果突发病情或者情况紧急的,也应该有自己或家属用电话向单位先做一个请假,治疗结束后作为劳动者应该在事后第一时间。向单位补请病假。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还辞退员工的话。一般是不符合处罚的合理性的。
第三,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具体情况不一样。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确定。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员工维权要求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的维权策略。
根据劳动合同法,孕妇区别于普通员工不得依法解除合同的的情形:
1.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单位裁员的
用人单位以以上理由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金额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1.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拒不改正的
举例说明: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有一名孕妇,泡病假在家保胎,病假到期后,既不提供病假条也不写事假条,就以自己是孕期受保护为由,不上班。根据《员工手册》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即构成严重过失,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我们单位以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她劳动仲裁输了。
三、说了这么多,只是陈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是照搬法条的冰冷的机器,我们都有妻子儿女,都懂得孕期的不易。所以,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尽量给予孕妇更多的照顾,更多的宽容!
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首先,你在孕期,企业是不能辞退你的,除非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果企业解除的话就是违法辞退,根据你的工作时间2年,要赔偿4个月工资。坦白来说,要解决老员工的做法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款,也就是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在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司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不适用这一条款。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那怎么办呀,继续履行呗。况且在企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两种选择权,一种是要求2N,一种就是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女员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都是得到保护的呢,在题主太太怀孕及生产期间,也不能解雇她的呢,公司必须在共同协商的前提下,安排适合的工作给已怀孕女职工,同时保证怀孕生产期间的一切福利。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可在收集工资单、上下班打卡记录等证据的条件下,请劳动仲裁部门介入,一定能给您朋友一个公正的回答。
除此之外,我相信当地的地方性政策也会有相关的规定,最坏的一种情况是,公司破产,无法继续经营,要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是这种情况,各地对于怀孕的职工也是有保护的,比如某地区的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预留关破解体企业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的通知》,2015年度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企业,应当在资产清算时,对已怀孕女职工,按照每人14278元的标准预留生育保险费。
普通情况下,除了破产这种情况,公司是不能与您夫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现在,题主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报备,首先可以到劳动监察科进行情况说明,然后根据公司的处理进度、处理情况及时与劳动部门进行沟通,他们会帮助你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见困难,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申请司法援助。
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一方面建议题主及时保留各种纸制文件,对每次谈话、手机通话就行录音。另外就是不要提交任何的离职申请,也就是不要主动辞职。同时,如果公司要您夫人或者您签署任何的文件,都一定要看清楚,不要随便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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