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伤人要承担什么责任_正当防卫承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0:58:26 人阅读
导读: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超过限度,不需要承担,如果超出限度,则需要承担。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没有超过限度,不需要承担,如果超出限度,则需要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伤亡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正当防卫有无明显超过必要的程度来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关键要看其防卫行为是否构成防卫过当,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和偶然防卫几种状态。

前几天最高检刚刚出了一份关于明确防卫过当界限的最新解释,其大体内容可以总结为一句话,即行为对行为,只要对方拿刀砍你,即使没砍到你,你也可以拿刀砍他,把他砍死都不为过;反之,假如对方拿脚踹你,而你拿刀砍他,那就很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而在这份最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于防卫过当的限定条件为消除现实危险,未造成超过必要限度的重大损害,即结果对结果,意味着假如别人拿刀砍你没砍到你,结果你反手一刀把人砍死了,这就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相比较以前的定义,现在的这种行为对行为模式更便于用眼球直观确认,有利于法院的规范审判。而结果对结果模式,一是难以比较究竟是什么样的防卫后果才不至于超过必要限度,二是给予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不得不说这是司法的一大进步。构成防卫过当的,对于过当行为或者后果,应该以过失犯罪追究受害人的刑事责任。

至于假想防卫,有个很形象的表达就是先下手为强。举一个例子,假如甲乙之间有深仇大恨,一天两人见面,甲觉着乙一定会拿刀砍死自己,与其这样不如我先砍他,结果一刀干掉了乙。很明显乙连侵害行为都没有就糊里糊涂死了,这与正当防卫的原意根本相悖,甲应该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至于甲出于何动机杀死乙,概不过问。

防卫不适时,也就是当加害人本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及其造成的现实危险已经结束,而受害人仍然实施防卫行为的状态。也就是说,甲拿板凳敲乙,而乙把甲放倒在地并把甲踩在脚下,甲自知不是乙的对手就说自己再也不敢了,而乙还不解气,又拿板砖连敲甲好几下。很明显,拿板砖敲甲的这种行为就是防卫不适时,应该以相关的故意犯罪追究乙刑事责任。

偶然防卫,就是之受害人没有防卫的意识,而是出于其他特定目的对加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进行防卫,在客观上并未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常见就是聚众斗殴。因为我国现行司法实践要求正当防卫必须具备防卫意识,所以受害人的防卫行为仍然应该以相关的故意犯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刑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民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犯罪行为实施自卫时,如果是正当防卫的,对嫌疑人造成的人身损害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私闯民宅被打伤打死的,都属于正当防卫。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私闯民宅就是违法犯罪。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属于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医药费不需要赔偿。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对于医药费按实际情况适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情况讨论,我也只能说一些基本的情况。防卫者是否会负刑事责任以及负多大的刑事责任,应该是以下几种情形:

1、意外事件:

假设甲在湖边持刀追杀乙,乙抄起一块石头朝甲扔去,没打中甲,石头落到湖里却正好砸中了在里面潜泳的丙。

此时丙就是乙在正当防卫行为中被伤害的第三人,他根本不会料到湖里面会有一个人在潜泳,这是他无法预料的事情。此时对于丙的伤害,乙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2、过失伤害(过失致人重伤和死亡下才会承担刑事责任)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这时丙没有在潜泳,而是在湖里的一条小船上钓鱼,甲和乙都看到了丙,乙在此时抄起一块石头扔向甲,甲躲过,却打中了丙。

此时因为乙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对于丙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如果丙被砸成了重伤,乙就要承担相应的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3、紧急避险(构成这种情形的概率是较小的)

我国对于紧急避险的规定同样严格,要求避险者必须具有避险意识:也就是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以外第三人的利益保全一个正在被危险侵害的、更大的利益。而正当防卫的防卫意识,指的是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本人的利益保全另一个合法的利益。这两个意识就决定了在实践中几乎不会存在一个行为同时对第三人,既成立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情形,在实务中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例子。

当然,有这样的实例或者诸位能想到这样的例子,欢迎指教。

4、故意伤害:在题主所述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成立故意伤害罪之类的故意犯罪情形的。因为正当防卫的防卫意识就足以认定,防卫者本人对于第三人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意识,最终不会成立故意犯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正当防卫中造成无辜第三人损害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只限于造成第三人重伤或死亡,且防卫者有过失的情形。此时防卫者承担的是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刑事责任。而且,从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看,都是比较相应的故意犯罪,刑罚要轻得多

欢迎留言评论

1,首先要明确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2.若是防卫构成了正当防卫,还要看你防卫的程度与界限?若是你方明明早已制止了他的侵权行为,已达到了保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害的程度,你方就不能再对他进行殴打、侵害、甚至将他打死。3,(1)若遭遇暴力性犯罪的侵害,受害方享有无限防卫权。即使防卫时将他打死也不负法律责任。(2)若是你方构成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的限度的,造成侵权人受害的,你方应承担防卫过当的责任,即过失致人伤害罪。(3)若是本已制止了侵权人的侵害行为,即早已达到了保护自身权益的时候,受害方确因气愤不过火其他原因等,将他打死的,那么属于故意杀人罪,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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