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给抚养方抚养费怎么解决_抚养费给不起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3:44:32 人阅读
导读:这种的我觉得就是不讲理了1.起诉了,让法律来制裁,这种的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2.自己心狠一点也不管,这种有点不太人道3.找对方的爸妈,一般老人喜欢孙子,他们可能会...

这种的我觉得就是不讲理了

1.起诉了,让法律来制裁,这种的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点也不管,这种有点不太人道

3.找对方的爸妈,一般老人喜欢孙子,他们可能会管,可能会要

4.找到他们单位

当然最后还是希望能够和平相处

善良的人会有福报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你们双方是在2016年离婚,如果当时你们双方是协议离婚,约定了婚后的房子,孩子抚养权都给对方,你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800元,那么该离婚协议书在办理双方离婚登记之后就是有效力的,在没有变更之前,你是需要按照当时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标准来支付给对方。

其次,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如果现在因为你的经济条件变得不好,无力承担该笔每月2800元的抚养费,那么你是可以跟对方协商要求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比如说按照每月1000元或者1500元,如果你跟对方协商不成功情况下,那么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降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比如说按照每月1500元来进行支付。同时你可以提供一下你的经济条件不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说你的失业领取失业金的证明,现在目前工资每月只有四五千元的劳动合同,收入流水以及每月花销的相关材料。相反你也可以提供一下目前对方经济条件好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对方现在已经再婚,有工资收入的相关材料。这样的话,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往往会判决降低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最后,因为对方再婚之后已经有了另外的孩子,所以如果你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给你,要求对方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你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功情况下也可以单独作为诉讼请求向法院提出来要求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给你,对方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是按照对方月工资收入的20~30%标准来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回答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最严重的后果会怎样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说的没有按时是指给了但推迟了一定时间,比如本来应该每月10号给,但推迟到20号给;还是说直接就长期不给。

如果是长期不给,那将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是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观恶意加大,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维权路径,可以先进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在不行可以进行拒执罪自诉立案,但拒执罪立案难度较大,需要专业人士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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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实际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别因为大人的战争,牵扯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上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悲剧。

无论是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走法律的渠道判决离婚的,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确定双方的责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体健康和生活上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会准许双方离婚的。

女方离婚后,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足以说明这个女人是心中没有孩子,自私自利,没有一点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个母亲。除非这个母亲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才有正当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弃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责任。

你可以将孩子的母亲以遗弃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责令她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动产和不动产的证据,并要求强制执行,法律是会支持你的。

从一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到相识到相爱最后在不定数的因素之下结为夫妻,让人感觉这个世界的神奇的力量与神奇的偶遇。



结婚不是为离婚而准备的,既然相爱就在一起!但世上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婚姻所遇到的暗礁也是让人防不胜防的,触礁也会在所难免的,虽然有些人会相安无事,会幸福一辈子,但就像有人说的“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 如果真的是到了互相走不下去的婚姻,离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了吧?

离婚以后的问题多得不胜繁数,财产的分割啊,子女的抚养问题啦……!这些都是有待商榷的,一个闹不好对双方更是伤上加伤,对孩子也许是会造成终身的伤害,离婚中的家庭孩子是最可怜的人,家人一定要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以免到时候后悔。

离婚后对于说有一方会找各种理由不拿抚养费,那也好说,签字画押白纸黑字写明白了,这个孩子跟你是没有什么关系了,孩子的成长中的缺席就代表着你放弃了孩子的所有,不要等孩子长大以后再找各种原因要求亲近,让孩子难堪。
虽然是离婚,但真的不愿意看到双方都成为仇人!物质是人为创造的,如果太在意也就无趣了。

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其抚养费都有明确的约定,按照你们的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你,你前妻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但你前妻没有支付。出现这种情况你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从道义上讲,不建议主动给她要。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即便是离婚,妈妈一般都尽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妈妈能放弃争取抚养权,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女人离婚后会感觉到亏欠孩子,因此一般都会在物质上对孩子做一些弥补,只要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都是尽量的去照顾孩子,给孩子买吃的用的,以弥补良心上的亏欠。至于抚养费,只要有能力,一定会支付的,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可能是暂时出现困难,或者其他的一些因素。这个时候更应该让孩子多和妈妈接触。

二、从法律上讲,你作为孩子的爸爸代表孩子可以起诉她。因为既然双方约定了抚养费,对方就应该按时支付,如果不支付,你就可以代表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判决。判决完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对方终究是孩子的妈妈,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建议你起诉。可以好好协商,也可以主动放弃!




离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原因是有多种的。有的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一方,剥夺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将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者是母亲的坏话。导致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绝抚养孩子。

要不然就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心中根本没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赋予自己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拒绝抚养孩子都是违法行为,( 除非他( 她 )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可以将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抚养责任的话,就将他( 她 )以遗弃罪告上法院。主要是为了拿到法院的判决作为证据,为孩子长大以后,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需要赡养的时候,孩子有证据,在法律上就没有赡养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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