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没工作离婚怎样分割财产_女方没有工作,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23:22:13 人阅读
导读:婚姻法规定,婚后双方的一切劳动所得,获得的赠与,继承等没有证明是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始终是单独一方的劳动收...

婚姻法规定,婚后双方的一切劳动所得,获得的赠与,继承等没有证明是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始终是单独一方的劳动收入,那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收入。一切家务,家庭的事务都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劳动事务。家庭事务不产生直接的劳动收益,所以不能把一个家庭的家务活动与劳动收入混为一谈。原则上双方的劳动收益才叫婚后的共同财产,长期的单独一方的劳动收入,那不叫夫妻共同的劳动收入。关于家务劳动,那是夫妻双方在组织家庭和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必须主动应尽的义务。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阻碍他(她)人参加社会劳动并为家庭的生活创造劳动收入。家务劳动是双方自愿并必须承担的家庭义务,它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家务劳动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与工资收入,著作权,奖金等经济收入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夫妻之间如果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虽然一方愿意供养另一方,但从法理上讲这个家庭的劳动收入就不是家庭的共同财产。

没有这一条。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均分外,还有照顾女方和无错误方原则,而没有一方无工作、收入低可以少分的规定。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当今社会,从没见过嫁不出去的女人,就是傻子也有人娶,除非不想嫁。为什么呢?因为她能生娃,能够让你成为一名父亲,成为一名有担当的男人。

连续两次逛超市,第一次,一位一米六几的中年男人,怀抱一小孩买单。买单结束,一位八岁左右的小姑娘,牵着背有点驼,走路一拐一拐的女人。爸爸,我想买瓶饮料。宝宝,没问题,自己选去我等你。好呢,不一会儿就买好,牵着一拐一拐的女人走了。

第二次,同样的四个人,又在超市出现。俗话说两次不相识的人,能够再次相遇就是缘分。小朋友,牵着阿姨的手逛超市,不是,是妈妈。前面还有爸爸抱着妹妹,这位妈妈把小姑娘使劲拉着,妈,把我弄痛了。哦,你不用怕,超市人多,就随便问问。小朋友把你前面的一支牙膏递给伯伯,可以吗?她对妈妈看了看,很有礼貌地递了过来。谢谢你,小朋友真乖,不用谢。你们每天都上超市,不,超市比外面安全,有时小菜打折顺便买一点,她爸爸工资挺高吧,不高只有三四千,节约一点生活还是没问题,一家人挺幸福的,嗯,孩子就是开心果。

现在问题来了,你有两个孩子,老婆又不干活,每月四千工资用五千,孩子小需要妈妈带的话,困难只是暂时的。今提出如果离婚的话,需要给老婆赡养费吗?做为男人,总觉得你魅力不够,一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二人是可以改变的,穷则思变。好好地做老婆的思想工作,自己劳动养自己嘛。如果她不在乎你和孩子,肯定要离婚,你有两个孩子,还跟她给什么赡养费,她有手有脚的,养好孩子就行。再苦,不能苦了孩子!

感谢朋友邀请,再见!

离婚的财产分割,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都有一定的条条框框,你看一看遵照执行就行。

总体上来说,双方在一起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无论你们按着什么比例进行分配,从法律上来说,都会认可的。

如果是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各归各自所有。也就是婚前是谁的,离婚时还是谁的。

婚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以前没有做过特别约定,那么双方有平等所有权。在离婚分割的时间应该是每人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约定过财产的分配情况,就还按当时的约定处理。

如果哪一方有特别困难,或者有一定的疾病等,可以从财产中适量给予照顾。

双方毕竟是相爱过,经历过美好的时光,现在要分手啦,离婚啦,不要把事情做的太绝情,不要把财产看得那么重。尽量好商好量把婚离开,顺顺利利的,对双方都有好处。

人生那么重要,就分开了、不要了,何必在财产上过于计较呢?

尽量双方在协商中把问题解决掉。既不浪费时间,也不浪费精力。如果真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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