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这种一票否决机制又称为一票否决权。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人或者团体组织都是身处要职、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拥有一票否决权又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只要公司章程里面规定有一票否决权(可以是指定某个股东有一票否决权,也可以是全体股东都有一票否决权),哪怕是0.001%都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一票否决权既可以是创始人保持控制公司的手段;也可以是小股东保护自己权益的手段。同时,不能滥用一票否决权,否则公司的决策是极易陷入僵局的,影响公司的发展。所以,要对一票否决权设置事项限制、时间限制和次数限制等条件,以避免滥用。
真的是为了评职称而”不折手段“。为什么很多教师对于评职称这样”耿耿于怀“。除了名额有限以外,这根卡在众多教师心中的一根刺,更为恼火的是下列行为,材料作假、学术造假,师德不合格 。如果能真正做到一票否决则罢,如果不能做到,岂不是呕死了。
师德是最基本的参评条件,最近这些年,违背教师师德的事件此起彼伏地不断曝光,无论事情的大小,都是给老师脸上抹黑的,对于这类师德失范的老师,职称评选的绝对不会通过的!对于师德失范者,有的省份更是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几年内不得参评职称”。
有些老师本身的条件有限,学历不够评相应职称的标准,以评高级职称为例,不惜重金买学历,论文也造假,学历也造假,这类不正当评选行为也将被采取“一票否决制”
为了能坐上这趟直通车,有的教师把申报的材料作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我是月亮姐姐Nancy,码字很辛苦,感谢您的点赞,关注和评论(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其限制是在安理会范围内处理实质性问题才可以行使,具体包括:关于调解争端和冲突、维持和平、对成员国进行制裁、选举秘书长、开除会员国、中止会员国权力等。
人权理事会是和安理会平行的机构,当然其权力是远不如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其否决权也是限制于安理会的,在人权理事会和联大等机构没有否决权。但是,安理会是唯一一个可以采取强制性行为的机构,所以其他机构的决议只有政治和舆论意义,没有法律约束力,成员国可以不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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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04:06:59 2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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