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_一方不让探望子女该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2:32:25 人阅读
导读:分居,闹离婚。这个,你们大人之间的事情。而且,这不是还没有离婚嘛。这不,还没有判下来到底孩子归谁不归谁嘛。即便判下来了,对方还有抚养的权利、探视的权利啊。不管是...

分居,闹离婚。这个,你们大人之间的事情。而且,这不是还没有离婚嘛。这不,还没有判下来到底孩子归谁不归谁嘛。即便判下来了,对方还有抚养的权利、探视的权利啊。不管是孩子的爸爸抑或是孩子的妈妈,都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权利。这都什么玩意儿呢?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男方有这个抚养权吗?当然还没有。那么,干嘛做母亲的不能看做孩子的?这个,可以先告他一回。也不是什么夫妻之间的矛盾,这是不懂法的人作出的变态事情。如果为了孩子好,就应该极力避免这样的矛盾。难道,孩子不想见到自己的妈妈吗?即便你们离婚,即便孩子跟着男方。孩子,也会想着自己的妈妈。这个血浓于水的亲情,谁也分割不了、谁也代替不了。男方真的为孩子着想,就不该这样做。也唯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啦!

那夏天发先生就没有那个心肠,来看孩子的,20年都没有来过的,不是我不让他来的,是我不让吗?我没有的,因为那个孩子是他抛弃的孩子,又是没有结婚生的,他不可能会承认的,他要是承认了那个孩子,他的尊严面子没有地方放的,他愧疚了我母女,他还埋怨恨我的爸妈我,他重男轻女,缺德沦丧,缺失良心,都不是人心的,他就该下十八层地狱之门,挖心,给他的心剁掉喂狗吃了,

我是合肥人,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了母亲。判决书上说,节假日我可以接孩子过来住,但离婚之后前妻带孩 子去了外地,不给见孩子,还换了联系方式。请问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解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的前妻来配合他来看望孩子,因为看望孩子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作为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即使不是他自己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依然有教育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不能剥夺,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已经是属于离婚了,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矛盾,但是还是那一句话:和为贵,只要双方沟通好,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他的前妻也会配合他来看望孩子的。

【法律咨询】

我是小王,2016年5月我与前夫夫妻感情破裂,本来准备,签订离婚协议后去民政局离婚的,在孩子抚养权一事这方面没有谈好,后来我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离婚,儿子归前夫抚养,抚养费由我承担40%,前夫承担60%。离婚后前半年,我去看孩子,前夫比较配合,今年过年后,我再去探望儿子是,前夫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怎么办?

【律师说法】

成都知名离婚律师陈元果:

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往往存在带小孩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的现象。虽然取得了探望权,执行起来也是一件难事。

从法律方面来看,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从孩子成长的角度看,孩子在父母离婚后,无法见到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会有怎样的不良后果?据统计,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往往很难顺利完成学业,容易沉醉于酗酒、暴力、毒品等不良行为,也可能对将来寻找伴侣、组建家庭失去信心。为了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福妞提醒家长们要改变观念,把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分开来看待。作为家长,有责任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心理成长环境,即使离婚,也不应该在孩子面前说对方的不是。要告诉孩子,父母不在一起,并不影响两人对他(她)的爱,尽量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们造成的心灵伤害。

本案中,如果小王与前夫的生效判决书有涉及探望权的内容,小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如果判决书未涉及探望权的内容,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的内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时,您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出有因吧,世间没有“无缘”的爱,也没有“无缘”的恨,多检查自已,如有对曾经的家庭存在过错的地方,尽力弥补离婚在子女心中的“痛”

谢悟空邀答!

看你提问的意思,好像是夫妻离婚后,一方制止你去探望孩子。

那么在法律上来讲,孩子是夫妻共有的。 离婚后,探望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一般来说,父母在离婚时,可以就探望权利的行使方式上,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发生争议,可以通过法院判决。



但不管是父母协商还是法院判决,在法院认为,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可以中止责任方的探视权,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制止探视孩子。

如果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第一个办法就是孩子父母双方进行协商。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将来着想,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关心孩子,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母亲之间的感情,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不利。如果坚持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那剩下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了。由于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若双方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在搜集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父或母及相关责任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不让探望孩子的行为,不合情理不合法,侵犯了父母的探望权。现实社会中,许多父母离婚,由于种种原因不让探望孩子,把孩子当做私人财产,任意支配,不利于孩子的培养教育,健康成长。



总之,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不能成仇,不能自私,要顾及孩子的感情,孩子是你们的未来和希望,多些理解与包容,让孩子在父母的互相呵护关爱下,幸福快乐地成长。

离婚是现在这个社会普遍现象,基本上都是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另一方要定期去看孩子,如果对方不让见孩子,那就要拿出协议书协商解决,没有解不开的误会,商量着来一定会让看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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