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_结婚收取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7:22:10 人阅读
导读:判定彩礼和嫁妆是否共同财产,主要有三个因素:1.彩礼给了谁?是给了女方父母还是给了女方本人。如果是给了女方父母,那根本就是父母的财产;如果给了女方,需要判定是婚...

判定彩礼和嫁妆是否共同财产,主要有三个因素:

1. 彩礼给了谁?是给了女方父母还是给了女方本人。如果是给了女方父母,那根本就是父母的财产;如果给了女方,需要判定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

2. 什么时候给的,不管是彩礼还是嫁妆。如果领取结婚证之前给,而且只落一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之后给的,首先需要看落的谁的名字,其次看落的己方子女名字还是对方子女的名字,如果是己方子女的名字,可能会判定只赠与己方子女的财产,如果是对方子女的名字,基本可以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3.落的谁的名字,如果落的是一方的名字,有可能认定单独赠与己方子女的财产,如果落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是对方的名字,基本是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有些绕,但基本还是明白的。

其次,结婚的目的是什么?你们双方势均力敌,各不占便宜,也各不吃亏。那么你就要追宗本源,问自己,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否能达成目的,如果不能泰然处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最后,努力做好自己,别人改变起来很难。我们能控制的只有自己,不试图改变别人,结婚前擦亮眼睛,婚后既保持亲密关系,又保持独立的人格及经济能力,既形成相互之间的依赖,又有随时换了别人的决心和实力。

谢谢邀请;在很多提问上,我都答复过,彩礼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只是作为婚姻的约定,是自愿送给对方的定婚信物,只要对方履行了婚约,和男方组成了家庭,共同生活在一起,彩礼就属于女方家庭的。依法赠送出去了的财产,只要对方履行了合同,财产的归属权就属于对方的。

对方父母愿不愿意把彩礼当做陪嫁,或者是陪嫁多少是对方父母的权利。就算把彩礼全部给了女儿,彩礼也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我国也对彩礼的退还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离婚的话,请看国家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只要符合以下法律规定,就可以依法让对方退还彩礼。

2018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工作解释中的第十条明确规定。

一,收了彩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无条件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婚前同居不算 ) 无条件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酌情退还彩礼。

最新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解释中的的第24条也明确规定。

一,收了彩礼,因男方不能结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或者是部分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因女方不能结婚的,女方无条件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女方不退还彩礼。

个人认为彩礼和陪嫁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古今传统,若订婚悔婚,短期内结婚离婚,都是要退还彩礼和陪嫁的!

婚礼礼金如果是你们新婚夫妇俩人自己掏腰包来主办的婚礼,而且整个婚礼消费没让双方父母出一分钱,那么礼金当归你们新婚夫妇所有,属共同财产,反之婚礼的费用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共同承担的,礼金就不属于你们新婚夫妇,除非单方父母或双方父母自愿赠予的就另当别论,不过年轻人不要那么自私,父母生养儿女不容易,父母操办一桩婚事,让双方父母或单方父母又回到解放前,于心不忍嘛!父母大肚儿女也要宽容,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夫妻恩爱才是重要的,小夫妻还年轻,想要富裕生活两夫妻共同努力奋斗创造自己幸福快乐的生活才是正道……

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所以接受彩礼的一方,如果将彩礼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彩礼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解答百姓疑惑,追踪社会热点,敬请关注头条号“全民普法宣传”~


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简单谈谈看法:

关于彩礼问题分析

《婚姻法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关于嫁妆问题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对于财礼钱是给娘家还是女方自己留着,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我给你说说你就明白了!

在法律上没有关于彩礼钱的任何条文,所以这个彩礼钱就是所有当事人法律以外各自的事,首先强调一点,彩礼是男方家给女方家的钱或物,当男方家把这个包括钱和物的彩礼交给女方家的时候,这个彩礼就是女方家的财产了,也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了!

至于男方给的彩礼钱是给娘家还是女方自己留着,那也就是各不一样了。女方家就一个女儿,而且家庭条件很好,那男方家给女方的彩礼钱女方的娘家不会留下一分钱的,女方也会全部带回到婆家的,不但这样,女方家还会陪送嫁妆的,而且陪送的嫁妆包括钱和物可能比男方家给的彩礼还要多。

也有的彩礼钱是娘家暂时替女儿保存的,他们也不会动用女儿的彩礼钱的,当女儿后来需要用钱的时候,娘家也就会把彩礼钱交给女儿的。

可能女方家就这一个女儿,而女儿在没出嫁的时候是这个家的主要劳动力的,这一家的生活也靠女儿挣钱养活的话,那这彩礼钱可能就会留给娘家用了,也可能娘家也不想留,不想用,但是女儿知道她出嫁后家里的生活情况,也就不会带走的,也就执意的会把彩礼钱留在了家里的。

当这个彩礼钱由男方家交给女方家的父母的时候,其实这个彩礼钱的所有权就是女方的父母了,在有的家庭里,女孩也左右不了父母的,彩礼钱交到了女孩父母手的时候,女孩也没有支配权的,这个彩礼钱怎么用,也是女孩的父母决定的,父母想给就给,想给多少就给多少,想不给的话,女孩也是没有办法的。也有人说过这样的话,那不就是把女儿卖了吗?这样说也对也不对,说对的有对的道理,说不对的有不对的道理,那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上说话了!

所以这个彩礼钱的最后归属在谁的手上,也都是不一样的!

【社会现象,家庭问题,独家观点,解惑释疑。请您关注从善如刘的头条问答!】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