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出工伤如何处理_工伤最好的处理方法要怎样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23:18:33 人阅读
导读: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有工伤保险的话 直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即可,医疗花费、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很多单位可能会不认可工伤,好点的单位可能只把医疗费给你垫上或者报销了,但可能就拒绝支付护理费、停工期内工资、伤残补助金等。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律师与单位沟通协调,可以尽快的拿到相应的补偿。若协商不成,建议收集证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时间为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建议出院后就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且事故多集中发生在劳动强度密集度较大的生产企业。企业能否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关系到企业能否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员工受到伤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对轻伤,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处理;但对伤情严重的,应当将伤者尽快送到附近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企业在抢救过程中一定要抢时间,以满足紧急救治工伤职工的需要;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运送伤员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运用科学的卫生防护手段和技术,使伤情得以控制,以免加重病情。

企业应及时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企业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员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

针对一些特殊岗位可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险,分担企业和员工的经济负担。企业对一些特殊工种发生意外伤害概率较高的岗位员工,再额外办理商业保险。万一发生安全事故,也可以有效分担企业和员工经济负担。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如果说你确确实实实是因为在工作过程中受的伤,那么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进行报销。当然在工作过程中受的伤,企业单位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所以说应当由企业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先行治疗。然后再通过工伤保险进行报销相应的费用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没有参保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就应当由企业单位全额垫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当然根据你在工作期间受工伤的大小来决定。实际上在工伤期间看病就医住院期间,那么都是应该享受一个病假的工资待遇的。虽然病假的工资待遇相比于你正常的工资待遇要低一些,但是对于你看病期间也是一个稳定的收入,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所以说就应当由你所在单位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毕竟你是在工作岗位上受的上,所以说工作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来给你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通过自己的工伤保险,进行全额的报销自己的医保费用。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是不是工伤,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你单位工人受伤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认定工伤了吗?(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已申请并已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伤残等级鉴定后,根据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级别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如果他以后不来你单位上班了,还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后解除劳动关系,与单位再无任何牵连。如果没有申请认定工伤,那你们马上去申请认定吧,过了一年期限就不予受理了。 至于说到相关费用,如果你们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话,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可以先到社保部门报销相关医药费用,待伤残等级出来后再报销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根据各统筹地区政策,拿着解出劳动关系证明还可以报销很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如果没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话,所有的工伤待遇得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先告诉你这么多吧。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有点多,一个一个来。

1. 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建议您尽快申请复查鉴定。

法条链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 工伤引起的后续康复治疗、理疗、用药等,可以报销,从工伤基金里面支付。前提是你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所用药品属于工伤保险诊疗目录以内的。

像你说的膏药啥的,如果不是工伤保险诊疗目录以内的话,可能就无法报销了。

法条链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你因工伤十级,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需要调岗的,应与单位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并且调岗应具有合理性,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否则你可以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的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


我是晶,社保的事儿,我跟您说,请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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