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后可以取保候审吗_如果被批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5:39:32 人阅读
导读:因为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拘留快到期前后,一般会呈送呈送检察院,申请逮捕嫌疑人。检察院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公安局一般会作出取保候审...

因为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拘留快到期前后,一般会呈送呈送检察院,申请逮捕嫌疑人。检察院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公安局一般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开出释放证明,嫌疑人就可以回家待着。

这两个证明,就是下面的样子:

也就是说,检察院对于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审查的部门一般是侦查监督科(处),内容,就是审查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主要是三点:嫌疑人是否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因为如果出现错抓错捕,检察院作为批捕的机关,可能就要承担错案追究的责任,而在批捕之前,办错案抓错人的责任在公安这边,所以逮捕是公安和检察院错案责任的分水岭。有些地方会把嫌疑人的批捕率作为公安办案人员的考核指标,即如果公安刑拘了当事人,检察院却没有批捕,公安办案人员可能承担一定的内部追责,比如绩效、工资待遇,个人晋升等。

所以,检察院一旦把当事人批捕,说明很大程度上,嫌疑人相关的犯罪事实证据检察院已经掌握,检察院才会作出批捕的决定,否则他们不会批捕。所以如果在批捕之后,还愣头青似的申请取保候审,等于要检察院打自己的脸。

所以,申请取保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是在刑事拘留期间,也就是在检察院批捕前,这时如果提交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注意是辩护意见或法律意见书,不是一份抄模板的取保申请书),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会和办案民警的呈捕意见一起送到检察院面前,这样,会大大提高不批捕、取保的机率,效果远比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强。

那批捕之后是不是完全没可能取保了?

不是,批捕,只是一种暂时的羁押措施,随着案件的发展,如果出现新的有利于嫌疑人的辩护点和证据,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就是申请变更嫌疑人的羁押状态。

  在羁押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取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第十一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同意与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里面并没有限制申请取保候审的提出时间,也就是说可以在拘留三天后就申请。但是鉴于聚众斗殴属于第九条规定的有结伙作案的嫌疑,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建议是在第二十三日提出申请。

被批准逮捕后,也是有机会取保候审的;但是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实务当中,继续羁押是常态,取保候审是例外。

很多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向你拍胸脯说可以取保候审的,基本上就是一个骗子。

根据我的经验,逮捕之后,具有如下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种情形,司法机关认为当事人被羁押的期限,与当事人可能判处的刑期相当了,可能取保候审。

很多年前,我办过一个当事人涉嫌贩卖毒品的案件,这个当事人涉嫌的犯罪事实有两起:

第一起,当事人贩卖了一小包甲基苯丙胺给某人。

第二起,当事人收了一个外地寄过来的快递,侦查机关从这个快递里搜出来了16克甲基苯丙胺。

由于案件存在争议,这个案件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了两次,然后又延期审理了两次,最后还是判决贩卖毒品罪成立了。

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又放了将近八个月,然后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阶段,迟迟不开庭,突然之间,对当事人取保候审了,原来重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当事人的第一起指控不成立,没法定贩卖毒品罪,改判当事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了,最后判处的刑期刚好等于当事人被羁押的期限。

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这种情况下,不取保候审的话,羁押的期限将会超过当事人被判处的刑期,那多出来的羁押期限岂不是要国家赔偿了?

第二种情形,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司法机关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是否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且基本上没有办法补正的,可能会取保候审。

我以前办过一个当事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我的当事人持刀砍了被害人一刀,侦查机关认定被害人的伤残程度为轻伤,理由是被害人的伤口过度为11cm,已经超过了10cm。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阅卷之后,发现伤口的长度实际上是9cm,多出来的那2cm实际上是手术伤疤。

我写了一份法律意见给承办案件检察官,第二天,当事人就被取保候审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明显可能就是无罪的,不能一错再错啊。如果不取保候审的话,办案人员就可能涉嫌渎职了。

当然,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之外,还有一些情形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再次被羁押后理论上是可以再办理取保候审的,但是比较困难。     取保候审在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采取。但是,在同一个阶段,如果取保候审已经到期,就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只能换另外的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或者不用任何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逮捕、取保候审属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属于刑罚处罚。

2,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建议有关机关取保候审。3,对于在法定期限内未办结的案件,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4,《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要回答题主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几个问题,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谁?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最后才能真正明白,被刑事拘留,不能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被判刑,有可能被判决无罪,有可能被判罪名成立,但免于刑罚,可能既判罪又判刑。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1. 对于不应当拘留的,立即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 符合逮捕条件的,提请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4.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什么情形下不能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七十八条规定: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根据这一条规定,不适合办理取保候审的包括以下这几种嫌疑人: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具有自伤自残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严重犯罪的嫌疑人。

从上述取保候审的概念和条件中可以看出,取保候审有一个实质条件,即不至发生社会危险,不妨碍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司法实践中,根据取保候审的实质条件,有下列情形的,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但是注意:即使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但符合上述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第三、第四中情形的嫌疑人,仍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被刑事拘留,不能取保候审会判刑吗?

结论是:不能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被判刑。有可能被判决无罪,有可能被判罪名成立,但免于刑罚,可能既判罪又判刑。

理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都不是判刑的先决条件。判刑的先决条件是嫌疑人构成了犯罪。只有行为成立犯罪,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符合逮捕条件,又具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则应当办理逮捕。但是,并不意味着嫌疑人一定成立犯罪。是否成立犯罪,还有待于法院的判决。只要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虽有犯罪事实,但犯罪构成要件并不齐备,如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等,法院完全可能作出无罪判决。事实上,现代司法实践,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例越来越多了。法院还会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手段、危害后果以及悔罪态度等综合犯罪情况,分别作出判罪免刑和判罪判刑的不同判法。

拓展资料: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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