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后离职的规定_休完产假就辞职,可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8:37:15 人阅读
导读:刚休完产假,那么应该就还在哺乳期了,你之前有没有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达到被辞退的情况出现?如果没有,公司无权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国家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刚休完产假,那么应该就还在哺乳期了,

你之前有没有出现重大违纪行为达到被辞退的情况出现?如果没有,公司无权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国家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明确的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如果你无任何重大过失,企业无故辞退你的,需要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给你,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还要在另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2N+1。

因此,如果你符合以上情形且没有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就依法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生育津贴的,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好,


休完产假后的职场之路如何走,这个问题还是建议女性朋友们能在怀孕之前就好好思考,而非等产假结束时才想到。


一般来说,如果宝妈想要继续回到正式雇佣的公司上班,家里有人帮忙带孩子是一个回避不了的大前提。家里有祖辈、育儿嫂、或者是孩子爸帮忙带孩子,上班才成为可能。否则一切免谈。


分享一下自己上班十几年的所见所闻,也从侧面反映一下不同城市的职业女性在生育与职场的选择偏好。


  • 我在上海工作,基本上我认识的一线城市的女同事们、女同学们,包括我自己都是一休完产假就跑回原公司上班的。上班比带孩子轻松多了,有没有?职位、工资等也都维持产假之前的水平。还有一些女同事、包括我自己后续因为表现突出得到了升职、加薪。我所经历过的公司都是世界500强外企,公司文化大多以人为本,遵纪守法,对于女性员工十分友好。他人口中什么故意调岗降薪、刁难怀孕女员工,产假回到公司职位已被人顶替等狗血剧情从未出现过。


  • 而我认识的在小城市工作的的几位女亲戚,基本上一怀孕就直接辞职了,更谈不上什么产假。宁可放弃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要辞职回家休息的不在少数,生完孩子后思量重回职场的更是寥寥无几。丧偶式育儿、相夫教子几乎是她们认为天经地义的事。有一些经历了老公出轨,离婚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也有,反正也毫无资本捍卫自己的利益。

两者的差异,我认为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 大城市所具备的工作机会的数量、质量给宝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 大城市的生活压力与社会氛围使得宝妈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信念不易因生娃而动摇;
  • 具有重回职场意识的宝妈通常比没有此意识的宝妈更加能吃职场的苦、"皮实"。这点请别误会,有人更乐意吃工作的苦,有人则乐意吃全身心带孩子没钱的苦。家里有矿的不在讨论之列。


因此,如果您所在的单位从历年经历来看属于正常对待员工的类型,那么完全可以回去继续上班。在还没实现从产假到工作的心理与节奏上的稳妥过渡,就贸然辞职,对自己无任何好处。后面发现有更好的机会那是另外一说,或跳槽,或发掘好的自由职业项目,均可从长计议。


不管以什么方式,保持精神独立与经济独立对您和孩子十分重要。祝您好运!

符合法律规定,但站在公司立场。有点不道德!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很肯定的回答你,员工休产假时当然可以提出离职!

作为一名职场填坑者,通过这些年的冷眼观察,我发现没有一家企业愿意遇到员工休产假的事情,因为大家都不是福利机构。所以,关于员工休产假期间离职,我相信公司是非常乐意的!

这里谈谈员工休产假给单位带来了什么。

占了编制,不能干活又不能快速加人

有部分企业对人力编制一块卡的很死,当有员工休产假时,就意味着整个团队一年内要少一个能做事的,但是仍然占着团队绩效的份额。能看不能用,想补人又怕超编,谁都觉得头疼。

休产假但是福利一样拿,白白养一个“闲人”一年,谁都觉得亏

由于国家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公司遇到职工休产假也是非常无奈,有成本支出却不见收益。这样的情况,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即便是产假休完,哺乳假接踵而至,一个人顶多当半个人用。

所以,有员工休产假期间提出离职,相信公司是很乐意批准的。除非是本身掌握了非常多资源的“大牛”,公司求着你要留下来的那种!

先说可行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公司本来也不想要你了,巴不得你休完产假就辞职呢,因为产假后还有一年的哺乳期,属于三期之一,公司如果想辞退你都费劲,正好你自己走了,多好。

我之前有一个同事,产假回来后就要求涨工资,要求月薪涨3000,当然公司没同意,最后按正常涨薪比例给她多涨了一些,但是距离3000还差的很远。然后她开始故意和领导对着干,指责领导水平太差,还要她教,就差谩骂了。她还反过来指责领导难为她,说想辞退我直说,于是领导明确跟她说,你现在哺乳期我不会辞退你了。过了不到一个月,她就主动提辞职了。

她为啥敢那样对领导?因为她知道我们守法,如果辞退她肯定要给补偿金的,哺乳期基本得按2N给了,她自己就是HR她明白的很。但是她没想到领导不但忍了她,看着她作,还明确告诉她不可能辞退她。于是主动辞职了,领导长舒一口气,总算去了这个麻烦。

再说不可行的情况,那就是你隐孕入职或者入公司后马上怀孕生娃,这种情况休完产假就离职挺没职业道德的。隐孕对我们公司来说没出现过,因为入职体检有胸透这种项目,孕妇不能做的。但遇到过入职后很快怀孕的,生完孩子继续在公司工作了挺久,这样也算公司没白招这个人。

现在条件越来越好,有个别校招女大学生在岗前培训时就怀孕了的。我个人不是很认可这种方式,你至少要给公司做出一点贡献才好意思休五六个月的产假把工作让别人帮你干吧。一进来就怀孕生娃的,产假回来后很可能没岗位,加上你没有建立好良好的“群众关系”,内部调动的岗位你不知道或者人家不认可你,那最后你不得不离职了的话,你怎么和下一家公司说你的情况?人家会不会担心你再来这么一次?

  劳动未能并没有规定休完产假多久才可以辞职,所以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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