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征地补偿标准_公路永久占地补偿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7:22:46 人阅读
导读: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为了适...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林地征收是有补偿的,这在我国的《森林法》1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对耕地,林地征收更为特殊,因为它不仅涉及到林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也牵扯到生态效益,因此政府在征收林地时更为慎重。然而,关于林地征收补偿,你知道的都是正确的吗?

总体来看,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而各项费用的标准也是不一而同。

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在查询相关资料时,中师发现,现在苗木圈内流传的版本多数都是2002年出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但其实2016年的时候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就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对2002年的文件进行较大调整。

以下为调整内容:

《通知》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应按照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所需调查规划设计、造林培育、保护管理等费用进行核定。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也就是说,如果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家或省级公益林林地,则按(一)款规定标准的4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通知》还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及时、足额征缴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不得自行改变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一般情况下土地征收都属于永久性征占,临时性占地属于临时征用,所以永久性征地补偿标准实际就是常见的征地补偿标准,目前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新农民川子为你解答疑惑!随着国家的土改以来,很多农民都想从自己的土地上挣一笔钱。而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的规划,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地方。而是针对一些需要规划的地方实行的,而且并不会因为要规划就会补偿很多。对于补偿这一点,其实都是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来推算的,并不会给你开到一个天价。

对于农村的人来说,其实现在有很多人都用不到农村的土地了。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农村的土地都被荒置了起来,对于此,有些农民就不会再回到农村,对于土地再将来都是用不到的状态。于是对于这部分人来说,要永久退出土地,就会希望政府能够多补偿自己一点。因为这部分农民将来总是不会再用到土地的,所以有这个规划的机会,就想着可以多拿一点补偿钱。其实对于永久退出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太多的照顾或者是多补偿这一说。

因为国家征收土地都是按照一定的规格来的,这个规格说的就是当地土地的价值。不会说所有的地方都是统一按照一个价格来给,这其实并不公平的,因为有的地方的土地价值高,而有一些地方的土地价值低。如果都按照同一个价格来征收,肯定会引起一部分农民的不满。这样就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所以按照当地的价格征收,才不会引起农民的不满。

所以说,永久退出土地并不是都是同一个价格,而是按当地的市场价格来的。

对于农村土地永久性退出问题,目前在国内还处在试点阶段,可行不可行,每亩地补偿多少,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

虽然国家一直重视三农问题,提出农村、农业要优先发展,但是,现在农民进城务工的现象越来越突出,曾经依靠联产承包解决了温饱的农民,在土地上摸爬滚打这些年,越来越感觉无法依靠土地致富,远不如进城务工经商来钱快,所以,很多农村人,特别是年轻的农村人,已经离开农村,将土地撂荒,成为城市一族了。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进行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那些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说,这种退出和以往的土地流转政策不同,土地流转是暂时有偿退出土地,是有期限的退出,而这种有偿承包地,是永久性的退出,类似于农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农民将永久失去土地的承包权。从国家角度来看,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率,推行农村规模化种植,不想再在农村生活的农民,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用于在城市谋生的投资。

但是,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这项政策目前只是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对于补偿的标准,各试点地区也不统一。 据网上报道的信息,四川龙门村作为试点单位,永久退出土地补偿按每亩每年1000补偿,共补偿30年,也就是每亩按3万元标准进行补偿。至于有人说每亩补偿10万,这个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国家也不会制定统一的标准,还是要按照各地的试点办法。

不过,不管每年补偿多少,按30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以晏子看来未必合理。本轮土地承包到期是2028年,到期后再延长30年,即2058年,还有40年的期限,而不退出土地的农民,到期后还可以继承承包,这个按30年补偿,是否有账可算,农民朋友可自己考虑。再是,永久性退出土地,相当于土地被征收,现在城郊征收土地,国家重点项目征收土地,每亩的标准是多少,即使每亩地补偿10万元让你永久退出,你感觉和征地比起来,合算不?

当然,就退出土地承包权来说,国家不可能划定统一的标准,靠近城区的补贴或许会多一些,偏远山区的土地可能会少一些,这些只能在国家全面推开后再看。但是,即使农民想退出土地,也要符合退出条件,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了,要在城市有稳定的居住生活条件,有稳定的就业能力,这是为了防止有些农民贪图眼前利益,卖掉土地最后又无生活保障,逐步沦为城市贫民的问题。所以,即使自愿,那也是要看实际情况。在这里,晏子只是想提醒农民朋友,真要永久退出土地使用权,你可以盘算一下,要是将土地流转出去,是否可以比退出土地更合适呢?永久退出土地,是否比土地征收更合适呢?

我想,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也是最后的退路。现在你可以将土地流转出去到城市发展,但是,如果城市里打拼不适合,还可以再返回农村,土地不赚钱,起码可以维持温饱,所以千万不要贪图眼前利益,来个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况,土地存在很大的升值空间,现在为了眼前利益的退出,将来会不会后悔呢?即使给你10万元,也是未必合适的。所以,对于农村土地永久性退出问题,还应该综合考虑,切不可盲目。以晏子看来,对于想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来说,还是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土地流转出去,这样的做法更加稳妥可行。

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就皖北而言,永久退出的土地包括基本农田和宅基地两种:

一、永久退出基本农田

这种基本农田如果永久退出的话,每亩费用为5万元。也可以用出租的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每亩的租金大约在1000元左右。对于年轻人而言,更倾向于出租土地,而不愿意永久退出土地使用权,毕竟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在若干年后,5万元钱能有多值钱,谁也不清楚是什么情况;个别五包老人可能更倾向于永久退出,毕竟自己年龄大了,5万元钱可以满足自己养老了;对于有儿有女的老年人而言,是自己种土地,还是出租土地,或者永久退出土地,他们表示要征求儿女的意见。

二、永久退出宅基地

对于无人居住的宅基地而言,如果永久退出的话,每亩的补偿标准为3万元。这是考虑到还田的难度较大的因素,所以价格略低一些。

自留山征收补偿标准

  自留山每亩补偿应该是多少?有些县市对农户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补偿标准为每亩19.5元。但是广州在2016年自留山的每亩按26元补偿。自留山、责任山的补偿金补偿给农户:集体山的损失补偿金要求把70%以上的部份按股份均分到户。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4)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5)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6)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但是,每个地方的补偿政策与标准 应该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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