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二套房认定标准_苏州三套房的认定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5:29:41 人阅读
导读:苏州第三套房政策规定: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第二种:个人名下有...

苏州第三套房政策规定: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随着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出台,苏州市二套房如何认定也成为了大家所关心的话题。那么,苏州市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了解,苏州市目前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没有任何一人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属首套房。商业贷款方面,商业贷款买二套房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根据苏州市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不低于6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来执行。二套房政策如此严厉,主要是为打击投资性人群给予房市带来的压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算第二套房。相关部门认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对于卖掉了首套房再购房置业,虽然在你家庭的名下还是只有一套房,但银行已留有你相关购房置业的贷款记录,故你再买房时相关部门会认定你是第二套房。虽然很多社会人士认为这一条款不太合理,但在当前房地产调控趋紧的状况下,看来短时间内认定二套房的标准更改的可能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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