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十几天离职有工资吗_入职10天内离职,有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5:00:14 人阅读
导读:你好,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还是给员工发工资为好,毕竟人家干了10天,这10天的工钱还是要给的,即便新员工没有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该给的工钱还是要给。10天的工钱,说...

你好,这种情况我建议你还是给员工发工资为好,毕竟人家干了10天,这10天的工钱还是要给的,即便新员工没有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该给的工钱还是要给。

10天的工钱,说实话也没有多少,顶多千把块钱吧,这点钱就算你不给那个自离的新员工,他也富不了,给了,你也亏不了什么。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万一你不给的话,他去劳动部门投诉,那到时候这个钱你还得给。

此事我建议你这样做:打电话给那个走了的新员工,要他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完之后给他结算工钱,并且着重说明如果不来办手续,那工资就会扣押在这里,没办法给他发。我觉得这样做是最稳妥的,如果新员工要这个工钱,那就让他来办手续就是了;如果他不要这个钱了,也不来办手续,那就算了(其实双方都不应该这样做,这样做都是错的)。

不过从现实的情况而言,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可能这个干了10天的新员工自己已经放弃了问你要工资的打算,不然的话,他完全可以去你们公司办离职手续的,也会主动提工资结算的事。可事实上这个新员工什么都没说,就打个电话说不想干了,也没提工资的事,可能在这个新员工的心里,他觉得没有在公司干多久,更没有为公司创造什么效益吧,所以你就没有要这个工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给不给结算工钱,就看你们公司的态度了。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员工是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工资收入的,所以员工只要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不管员工干了多长时间都应该这样,哪怕只干了一天,也要给一天的工钱,何况还干了10天,所以你们公司应当给这位新员工支付10天的工资,公司不支付工资,就是不合法的行为。

此外,这个新员工的做法也有不对的地方,主要是他的离职方式不对。这个新员工才在你们公司干10天,说明他还处在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天打辞职报告就可以走人。所以按照正规的程序,如果第10天想走的话,就应该在第7天的时候跟公司领导说辞职的事,而不是立马辞职不干。所以作为你们公司来说,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尽量让员工走正规的辞职流程,这对公司和员工都是有好处的。

总之,新员工在你们公司干了10天,你们公司就得支付10天的工资,这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是必须执行的。我相信你通知走了的员工来办离职手续,然后结算工资,员工一定会来的。


“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很正常,去公司一天离职的都有,嗯双方一个了解的过层嘛,工作内容,公司氛围这些都不是通过一个面试就能知道的,要自己体验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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