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_合同约定可以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3:03:37 人阅读
导读:首先应确定的是合同签订地是否明确唯一,如合同签订地仅写明深圳市而诉请金额又为基层法院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后,你方需要对深圳市某区法院具有管辖权进行证明。如无法...

首先应确定的是合同签订地是否明确唯一,如合同签订地仅写明深圳市而诉请金额又为基层法院管辖,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后,你方需要对深圳市某区法院具有管辖权进行证明。如无法证明则约定管辖条款无效,根据合同性质确立管辖法院。您提出的问题中没有提及合同性质,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理由应该是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定情形之一。

谢邀!

先看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协议管辖需要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选择的管辖法院不属于上述任何一家法院,那么这个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约定的管辖法院需要明确,如果设置了两个可选择的法院,那么这样的协议管辖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约定管辖有效,那么就需到约定的法院去起诉。

如果约定的管辖无效,就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不知道你们约定的法院是哪里。不过追索工程款的案件,在哪里审理不会差别太大的。

合同约定可以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管辖约定是有效的。

因为合同违约的一般情况下只有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就可以按照管辖约定在自己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违约,都提起诉讼,因为都有管辖权,可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你好,作为一名律师,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现针对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

第一,给外地朋友借钱,是可以在借条上约定,若日后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由你方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的,这叫约定管辖。不过你方作为出借资金的一方,即使在借条上没有约定管辖的话,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也是可以在你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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