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属于_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9:09:09 人阅读
导读:父母是儿女的爹和娘,从道义和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照顾老人既是儿子的责任,也是女儿的责任和义务。问题是女儿嫁出去了,又有“彩礼”在作祟,也不能使女儿心服口服地赡养老...

父母是儿女的爹和娘,从道义和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照顾老人既是儿子的责任,也是女儿的责任和义务。问题是女儿嫁出去了,又有“彩礼”在作祟,也不能使女儿心服口服地赡养老人。对老人的“责任”,是要惦量,也要有个孰轻孰重的说头。不存在绞尽脑汁地去如何分配。

还是以农民出嫁女儿说起。在我们当地去年彩礼起步价是18万,最高的已经24万了(前几日我村就娶了这个价位的儿媳妇)。虽说这两年地方政府出台了彩礼的最高限价是8万元,可彩礼是纯民间行为,根本防不胜防。说是彩礼少了,那是糊弄人的。


就这么多的彩礼钱,女方家是掏空了家底还负债累累。为了儿子不打光棍,也只能咬紧牙关。心理最为平衡的是女婿,女儿是夹在中间,两头受气。要说将来养活老人,女儿家经济状况未必会好。再说,女婿那种埋怨的劲头也不可能消除,让照顾岳父母不是很情愿。

尽管女方砸锅卖铁出了那么多钱,还是很少听到将彩礼钱给女儿一点,就是女儿想借点钱,度度难关,很多家庭都不会同意。再说了,彩礼钱全归了娘家人,支配权在娘家。大多的家庭都是在女儿出嫁时,买台电视、冰箱、电脑之类约两万元,有的干脆是现金两万。这些或物或钱就是“陪嫁”的。也算最大的恩赐,还要在吃酒席时榜示出来。这也给女婿、女儿留下了“口舌”。


在这种情形之下,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逢年过节,父母生日,家里大事小事能过来一趟已经不错了。不照顾老人也说得过去。也不会落下不孝顺父母的骂名。想去娘家了,就去一趟,给父亲买点好吃的,洗洗衣服,拆洗被褥。将来父母去世了,也不会出过多的钱,为老人送终。这也许就是她的责任和义务。

事情往往会有例外,如果说娘家父母或兄弟,也要有彩礼钱,而并不是那么刻意,或者说,女儿出嫁的也分给一小部分“彩礼钱”,或者曾借钱给女儿。这样,盛情难却,女儿想照顾父母,女婿不会反对,说不准还加倍报答呢!就是父亲去世了,其花费至少也会出三分之一。

父母拉扯儿女,一路走来费尽了周折,也吃尽了苦头。毕竟岁月不饶人,父母还是老去了。“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也是人们起码的理念。况且,“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低级动物都如此,做为高级动物的人焉有推卸的理由?只是由于当地的习俗,父母的观念,也许会是做女儿(女婿)的有了看法和想法。这也是挺正常的。还是希望嫁为人妻的女儿,对照顾父母的事做到量力就行。根本谈不上怎么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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