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该,自己的外甥都能下的去手简直没有人性,何况是一个襁褓里的孩子。
10个月大的孩子正在洗澡,他的姨夫拧开瓶盖,将硫酸从孩子的头上倒下了,孩子在被硫酸烧伤的一个月后,死于感染和多脏器衰竭。
由于和妻子闹矛盾,被告人邓新曾多次找妹夫帮忙调解,但没有成功,便怀疑妹夫从中作梗,要教训他,于是他拿着硫酸来到妹夫家,将心里的愤懑都发泄到了这个10个月大的孩子身上,将硫酸泼向了他的外甥。
外甥不幸身亡,案发后邓新一路逃窜2019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庭审中还在为自己辩护没有故意杀人,应该减轻判罚。一审判决死刑后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中有一句:“在所有犯罪中,杀害婴儿、儿童的犯罪是最不可原谅的。”
当然不会,死刑是其必然的结果。
笔者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完全正确,无论是法律适用,还是在事实认定上,都无懈可击。其母上诉的原因,无非就是说朱晓东有自首的情节,不应当判处死刑。可是一审法院已经认定其为自首了,只是认为其自首的情节,并不足以对其从轻量刑。
由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且调查的时间较长,可以这么说,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清楚,所以就算其母提起上诉,也没有对案件事实提出什么争议。她翻来覆去强调的就是自己的儿子还是个孩子。
这种说法真是搞笑,在你眼中你的儿子还是个孩子,还很乖,其实他就是个人渣。你说你儿子心痛,那是他“最爱的老婆”,可你儿子在婚姻期间有两段婚外情,这就是爱老婆的表现?实际上,在离婚不成后你儿子就想摆脱他“最爱的老婆”了,在“无意”中掐死老婆后,然后用老婆的信用卡外出到韩国旅游,当然不是一个人啦,是与他心爱的情人一起。
这些事实还不够打脸吗?你真是够拼了,为了你的儿子就可以枉顾事实吗?你的独生子是宝,难道人家的独生女就不是宝?你这样溺爱儿子,说实话,儿子的今天就是你“惯”的结果,他必须要为自己犯下的罪去承担后果!
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日上午一审判决揭晓,案犯莫焕晶被依法判处死刑。真是大快人心!
接下来人们普遍关心的是,莫焕晶的死刑何时执行?
按照通常的惯例,怎么着也要到春节以后了。因为按照司法程序,还要经过二审终审,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定批准,这中间有个法定过程。如果莫焕晶提出上诉,这中间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害死4条人命其中有3个幼童的莫焕晶纵火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动机阴损,手段卑劣,罪行严重,影响极坏。判其死刑是法律对正义的昭彰,对邪恶的严惩,是严格遵循法律条文作出的庄严判决。
因此,可以肯定,莫焕晶无论如何终逃不过一死,只不过延缓些时日罢了。虽然广大民众都盼着对莫焕晶早日执行死刑,但法院还须依法行事。
其实,此时的莫焕晶实乃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延缓时日,对她也许是种折磨和煎熬。试想一个已知自己大限已到的人该是什么样的心态?恐惧、悲哀、痛悔、绝望……
但是,莫焕晶知有今天,何必当初!活该!
有没有缓刑期满后仍然被执行死刑的案例?
缓刑期满一般不会再执行死刑了。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但是缓刑期内执行死刑的有,不太多。
本来被判死缓,是罪大恶极应当判死刑但是不必立即执行的一类服刑人员,在两年期满如果没有新的犯罪行为。但是还是有少数人把握不住这个机会,最后走到了绝路。
以下是两个曾经发生的案例。
案例1、 赵志良1999年11月因抢劫罪被唐山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得知其妻改嫁带走儿子后,产生越狱召回儿子的想法。服刑期间准备了越狱工具,但越狱实施之前被发现捉获。2001年8月26日被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案例2、贵州省印江县农民王维亮体内藏毒与2002年被捉获,后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王维亮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服刑改造期间,因学习违纪被通贩制止,后因此报复同犯致轻微伤。随后法院判处该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3年,改判原来的死缓为死刑立即执行。
案例3、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越狱事件。 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2003年至2006年因分别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并投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服刑,2008年3月便蓄谋越狱潜逃,2009年10月17日,四人在绑架并杀害民警后集体脱逃,脱逃后,又实施多起严重暴力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认定三明越狱犯构成暴动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乔海强还构成盗窃罪,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依法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过8天8夜,数千警察、民兵、村民不辞劳苦,顶着醋热搜山设卡,终于抓获了亡命之徒曾春亮,8月16日下午,曾春亮被抓的消息成了网上热搜。
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曾春亮会不会被判死刑?判了死刑又是什么时候执行?
曾春亮先是入室盗窃未成,因康家报警而怀恨在心,带砍刀、大锤进康家行凶,先杀了康家母亲,再杀康家父亲,连七岁小孩也被砸至重伤昏迷(小孩现在还在医院抢救),后又杀了村委一扶贫干部,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判死刑,立即执行。
说起来是很快,事实上必须经过一个法定程序,先是公安机关要对曾春亮进行审讯,并寻找和校对案件相关证据,完了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核实后向法院起诉,法院择日审判,这个过程时间不短,但由于此案影响极坏,网民关注度高,所以公检法各部门都会优先处理,估计大约半年就能进入一审。
至于最终是否判定死刑,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嫌犯家属提到的曾春亮有精神病,这就需要权威部门监定,除了监定这人确实有经神病,还得再监定分析曾春亮两次行凶时的精神状态,这个过程就会很长,另外一审过后是否还要上诉,这些都会影响结案时间。
综合估计,曾春亮大概率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此案快则半年,慢则两年就能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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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10:27:21 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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