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有残疾人用交税吗_残疾人做生意需缴税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6:40:30 人阅读
导读:法律保护残疾人,未成年人,孕妇等人群,是让企业和用人单位给予那些受保护的人群公平的就业单位,而不能因为其右缺欠和否定他们的工作能力,不提供给他们公平的就业工作或...

法律保护残疾人,未成年人,孕妇等人群,是让企业和用人单位给予那些受保护的人群公平的就业单位,而不能因为其右缺欠和否定他们的工作能力,不提供给他们公平的就业工作或者是就业福利、工作待遇等。 对公司而言,有以下好处: 可以享受一些国家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 2. 可以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对企业是个好宣传。 3. 减少社会负担,增进人人平等。 可以减免一部分税收,如果残疾人员工达到一定比例,那么这家企业就成了福利企业,那么它在税收上就可以省不少钱的。 但是一般只收有本地户口的残疾人,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从残疾人身上得到税收和政策上的实惠.一般是不收外地残疾人的,如果收的话,那他们一定是认为你确实有才能,或者出于同情。不过肯收残疾人的企业一直都很少。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打12366去咨询,纳税服务热线是信息产业部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

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的本质、税收的产生、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残疾人做生意需缴税。  残疾人做生意,可以依法减免部分税收,但不是全免。  目前,我国对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下列事项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指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能享受。  安置“四残”人员比例不同,享受的优惠程度不同:“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的,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即企业先缴纳,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全部返还。“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比例为35%~50%的,若企业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营业税。残疾人员利用自己的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征的。所以,如果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免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所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中,针对残疾人个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员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可依法减征个人所得税;为便利残疾人行动而特制专为残疾者使用的车辆,可免征车船使用税。同时,国家还对安置残疾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民政福利企业制订了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方面:对安置盲、聋、残、哑“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先征后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未达到50%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以不亏损为限,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6%的征收率返还已征税款。二是营业税方面:对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含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三是企业所得税方面: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福利工厂和街道办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暂免征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又找到一个,你再看看:目前,我国对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增值税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营业税 残疾人员利用自己的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对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所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 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 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而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额是在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以调整项目出现的,对于残疾人加计扣除额应作为纳税调减额参与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计算。

1,残疾人开商店要同增值税(现在个体增值税是定额税,月营业额达到5000元收税,月销售收入达不到5000元,暂时不征税)。

另外,除商业以外的: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等;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收入。这两项的收入是全额免征增值税的。

如果月营业额超过了5000元,也要交税。

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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