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房离婚怎么分配_拆迁户离婚房子婚后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4:14:21 人阅读
导读: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4、房产...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需要把以下情况说清楚: 一、结婚的时间; 二、房屋的取得时间; 三、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 四、购买房屋的出资人是谁;

按法律程序来算,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解答】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因此,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该房屋使用权是夫妻共有的权益,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客户咨询】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离。原告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 一般法院会判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感情破裂程度的一个标准,不是必然判离。如果一方执意不离,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一般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婚姻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 离婚时应该分配你母亲一个人。按照法律规定,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是你个人的,虽然房子要拆迁,拆迁款等虽是婚后补偿给你的,但属于不动产范畴,并非是婚后一起经营或者共同创造的财产,是不属于婚后财产的,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规定当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点关注,而房产中比较特殊的一类住房就是拆迁安置房,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么拆迁安置在内的房屋分割是怎样的呢?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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