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承担什么责任_劳动合同个人提前解除有什么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3:09:48 人阅读
导读: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日,试用期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日,试用期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该条规定实际上确认了劳动者合法的自主辞职权,所以用人单位很难限制与处罚员工。2、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参考这个观点: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

  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

  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要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裁员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你们公司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即公司需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3、二倍的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以前十个月平均工资为准,不是合同约定的工资。4、公司解雇你,你为什么要自己写《离职申请表》呢?!

[凡尘漫记]回答:员工依法辞职不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但是如果违法辞职,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一, 员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公司实际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这2款规定中劳动者需要承赔偿责任的情形,

  • 违法解除劳动合动,
  • 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
  • 违反竞业限制,

造成的后果是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题主碰到的问题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上规定了违约责任:“没有做满一年,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公司两个月工资。”只看这一条规定,我认为是不合法的。

首先,员工的提前离职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那么就不存在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其次,即便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要看是否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国家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规定了,劳动者违反规定或是劳动合的约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公司如果扣除你的2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

建议题主要做的是,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做到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在仲裁时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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