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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怎样立遗嘱有效_老人生前立遗嘱,怎样才会起到法律效力?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8:54:1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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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以及公证遗嘱等五种遗嘱形式。其中前四种遗嘱之间以后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同时特别注意要区分遗嘱和遗赠抚...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以及公证遗嘱等五种遗嘱形式。其中前四种遗嘱之间以后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同时特别注意要区分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

  首先,奶奶生前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老人要把老家楼房的铺面给你堂哥继承,但该铺面的产权人必须是奶奶个人所有。如果该铺面是全家人共有,奶奶只能把应属于她个人的份额赠给堂哥。奶奶把其他共有的份额一并处分是无效的。    其次,如果父母及其他法定继承人认为这份遗嘱不是奶奶亲笔书写,可以设法找到她生前的笔迹来对遗嘱进行鉴定。如果怀疑是二叔代写或模仿所写,也可以要求鉴定是否二叔所写。如果是二叔所写,作为利害关系人是不能为奶奶代写遗嘱的。此外,按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见证人,而且不能是继承人或者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假如能认定是二叔书写,即可认定这份遗嘱无效。    第三,要弄清这份遗嘱的真实情况,建议设法找到那个见证人。如果因继承无法协商解决要打官司,可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证明当时见证的真实情况。

“遗嘱最好生前立,立遗嘱要趁早!”老人给后辈留下遗产,本意是为了子女能过得更好!但往往事与愿违,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在当下社会比比皆是,不可开交。由此可见,老人生前订立遗嘱十分必要,遗嘱不仅是对自己遗产的一种交代,更免除了离世后遗产可能带来的诸多麻烦!

那么,老人生前应如何订立遗嘱才有效呢?如何订立遗嘱才符合法律规定?下面律师带您看一下遗嘱订立的5点须知。

首先,给“遗嘱”下个定义: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发生效力。

遗嘱人在死亡前可以对遗嘱加以变更、撤销。

其次,订立遗嘱的5种形式:

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5种遗嘱形式。

除了遗嘱的形式外,订立遗嘱必须要满足的5个条件: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遗嘱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能力。同时《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举个例子,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使遗嘱人后来有了相应的行为能力,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使遗嘱人后来没有了行为能力,遗嘱有效。

2、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人立遗嘱时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财产。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相关遗嘱部分无效。这种情情形多见于夫妻一方在立遗嘱时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所以在立遗嘱前需要明确,财产是属于一方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3、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表示。如果遗嘱人是在受到胁迫、欺骗时所立的遗嘱,遗嘱无效。

4、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虽然可以通过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有一项强行性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社会公德的,否则无效。

举个例子,丈夫去世前将遗产赠与同居的“小三”,这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立遗嘱能免除遗产分割带来的诸多麻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种种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案例比比皆是。

立遗嘱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呢?和小律一起来看看吧!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

5、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依《继承法》,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a、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b、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c、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d、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父母立遗嘱原本是为了让子女过的更好!避免日后事与愿违,父母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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