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分类不包括_劳动合同的分类,分为那几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3:25:16 人阅读
导读:变化解读】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并无变化;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

变化解读】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并无变化;

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

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

(1)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

(2)增加了两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明确了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双倍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说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动终止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分类管理的要求是,正式工合同,临时工合同农民工合同,根据劳动群体性质进行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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