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于房屋增值部分算法_夫妻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2:46:39 人阅读
导读: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的计算,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离婚时房产增值的计算,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离婚时按揭房增值利益归谁?对于按揭房屋由于房价升值所产生的利益,法律上称为“孳息”,它的归属如何确定,我国法律尚没有明文规定。也正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疏漏,使得现实生活中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对于该问题,可以按如下步骤处理: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婚后买的房子需要看出资和登记的情况来确定离婚后如何分配。

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出资人一方所有。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答案是肯定的,不然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谁?

大家都了解,虽然近期的房价没有明显涨幅甚至有些城市的房价还略有下跌,但是自08年至今,以北京的房价为例至少是涨了5倍不止。如果夫妻二人08年结婚,18年离婚,房产增值了5倍不止,增值部门肯定是要进行分割的。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有关房产增值部分的纠纷一般产生在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应该分割。在实务操作当中,一般房产属于登记人,剩余的贷款也属于登记人,并且登记人需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夫妻离婚对于离婚房产分配问题,要分为多种情况,如房产增值、房屋赠与、买房参与者等。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房屋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如果房子属于男女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不管房子增值到什么程度,都属于自己的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

其二如果是婚后财产,也要具体分析。先插一句,如果是像前面的婚前财产,但只要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就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婚后财产,需要区分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还贷款,还是一方出首付,双方还贷款。对于前者,那就双方平分增值收益,要么卖房子分钱,要么拿房子的补偿增值收益给另一方。而对于后者,就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增值收益。

第一、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平分房屋的增值部分;

第二、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平分共同还贷的部分;

第三、至于婚后双方父母支持的部分欠款,当初双方父母是怎么做出的意思表示。是双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还是双方父母对己方自己的赠与,还是双方父母对夫妻的借款,还是双方父母对己方自己的借款。弄清楚法律关系,就能够理清楚应该如果处理。

当然,在理清楚关系的时候,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如果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双方自由协商即可;反之,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时,是需要提供己方的证据来证明己方的主张。

如有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我。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婚前房产是一方购买,结婚几年后离婚,增值部分和减值部分应该怎么分的这个问题。不是说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肯定得依据法律法规,才能得到靠谱的答复。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房产的确权者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合法的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再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夫妻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宿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由此可见,婚前一方买的房,无论贬值或者是产生了任何孽息,升值,利益是属于个人拥有的,损失也是个人承担,可以说,与对方没有半毛钱关系。因为,它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依照法律法规,另一方对该房产没有任何权利。

离婚房产增值怎么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增值”,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第三种情况,一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完首付款项并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以后,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那方名下,并且婚后夫妻会以共同财产来还房贷。房产的增值应该归两个人所有。第四种情况,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五种情况,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后,并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归夫妻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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