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1500一月多不多_抚养费应该是个什么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5:45:51 人阅读
导读:各地不一样,在不影响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工资),双方都符合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法律具体的规定,这个是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各地不一样,在不影响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工资),双方都符合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法律具体的规定,这个是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是具体的抚养费规定,原则上应当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当然若是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若日后因为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男方收入增加,通货膨胀等等因素影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金额,要求增加抚养费。

连给孩子的抚养费都想打折,你这个男人就有点太抠了,当今物价不断上涨,小孩上学,衣食住用行,那一项不用钱,有句话,苦自已也不能苦孩子,1500元生活费供养个孩子,即是3一4线城市也不宽裕,何况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你算过个一孩子的开支没?看来你老婆和你离婚没错,你是一个心胸狭窄,处处算计的男人,没有担当的人,假如你勤奋上进,每月多挣些钱,什么都有了,还计较那点给孩子的抚养费?

谢谢邀请:

一、抚养费给付原则,分类:

必需按需供给,不浪费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二、给付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子女抚养费按父母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最高不超过父母总收入50%。

具体执行措施

1、生活费,低收入家庭,达到当地最底生活标准以上;中等收入家庭,按月总收入20%至30%;特高收入家庭,不超过公务员月平均工资。

2、教育费,满足子女在校接受教育全部需求;节假日,根据各自家庭的支付能力,另加旅游等课外辅导费。

3、医疗费,满足中等以下疾病治疗、康复疗理基本需求;重大疾病,稳控危险期抢救费支付,康复疗理满足基本的长期性需求;父母加强对子女采取人工煅炼的按摩推拿方式康复疗养,增进感情促进康复。

二、父与母分摊方式:

公平公正,原则上父与母各支付50%。

低收入方达到月收入50%后,未达到子女所需抚养费50%的;高收入方承担剩余的全部费用。

三、2019年4月22日,补充内容。网友《邵哥109578136》提出:我离婚五年,一人带孩子带到大,前妻抚养费一分不给,靠自己努力把孩子带大到六岁了,还给孩子入了五年保险,现在前妻起诉我要探视权呢?

网友《特别想你3》评论:不知道你们当初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怎么判的。但是母亲肯定有探视权,法律也是支持有探视的!最好还是坐下来协商好!

回复:有探望权与行使探望权利,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小孩住校上学了:女方有探望权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权利;男方有探望权也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权利。

第一天,小孩说:爸爸上午来校协助我上体育课一游泳渡江;妈妈不会游泳,去市体育馆练习游泳。

第二天,小孩又说:学校组织全民国防动员教育课,周未到《龟山公园》越野训练爬山,从山顶通过有两条路:一是沿石阶路走上山顶与下山,预计40分钟,只准1名家长随行监护学生安全,走完全程得5分;二是穿刺丛开荒劈路爬上山与爬下山,预计1小时20分钟,只准1名家长随行监护学生安全,爬完全程奖10分,第1名到达终点站发奖学金1千元。另一名家长从野营起点站驾车穿越《龟山隧道》到终点站接应,预计10分钟,需交过《龟山隧道》费10元/车次。

看在什么地方!大城市1500不够

题中男女离婚不离家,有两个婚生子女,一方支付每月抚养费1500元。由于题主没交代双方经济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增加子女抚养费请求能否被支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假设题目所述抚养子女的为女方,男方负责子女抚养费。双方离婚后同居一屋,男方除了负担子女抚养费,还承担部分子女和女方生活费用,离婚后子女生活费用与离婚前无明显增加,(如离婚前子女生活费用每月1500元,现在1800元)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增加支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离婚后男方经济状况明显变坏(比如负债累累,或者离婚前工资1万元,离婚后3千元),男方现在经济状况无力支付两名子女抚养费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多得,男方可以提出减少抚养费数额,法院会酌情考虑。

如果离婚后两名子女所需抚养费用明显增加(比如初中子女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少,离婚后子女上高中,教育费用明显增加),离婚时约定男方抚养费数额不能满足子女成长正常需要,女方可以作为子女法定代理人,以两名名子女名义起诉男方支付增加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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